桃江县商务局2014年度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及2015年初步工作思路

05.02.2015  20:30


 




为全面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打击商务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桃江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方案,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从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入手,基本形成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管到位、保障有力的商务执法工作体系。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队围绕商务工作中心,尽职履职做好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秩序、成品油市场管理、食品安全、12312商务举报投诉等各方面工作。现将2014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生猪屠宰监管,做到三个“严格”。



一是严格监管规程,从生猪进厂的检查验收、生猪屠宰、屠宰检疫检验以及病害死猪无害化处理程序等经营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了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二是严格落实台账管理制度,各环节台账记录完整、准确,并要求保留2年以上,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三是严格加强对私屠滥宰的监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今年来,共出动执法车辆38台次,执法人员143人次,检查屠宰企业、肉类零售摊点817家,立案5起,销毁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388.2斤,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依法取缔生猪私宰“黑窝点”6家,并责令业主对未经检疫进入屠宰场的12头存栏待宰生猪补办了检疫手续。同时,我局还出台了《桃江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督查考评管理办法》,考核采取百分制,检查采取突袭制,考评“客观、真实、公正”,奖励及时兑现,有效规范了生猪屠宰行为。



﹙二﹚加速推进我县生猪屠宰行业经营规模化。



今年7月,桃江县A类生猪定点屠宰厂动工修建,该项目占地20亩,总建筑面积包括存猪栏、锅楼房、屠宰车间等设施,对于确保我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加速推进我县生猪屠宰行业经营规模化、管理标准化、猪肉品牌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三﹚加强酒类食品监管。



在严格实施酒类流通批发许可证、零售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的基础上,重点查处和打击无证经营酒类和制售假冒伪劣、侵权﹙含专供特供﹚酒等非法行为,强化酒类流通市场执法监管,并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强化“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要求全县各酒类批发商批发酒品时必须认真填写“酒类流通随附单”,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禁止使用传统的商品调拨单。同时要求酒类零售商购进酒品时,主动向批发商索要“酒类流通随附单”。二是严把酒类商品市场准入关。对辖区酒类经营者进行排查、摸底,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进行备案登记。三是实行索票索单制度。要求全县各酒类经销商单位建立统一规范的酒类购销登记台账,详细记载酒品出入库数量、时间、酒品来源,销售去向,实现了酒类商品从供货源头到销售终端全过程的可追溯性监管。四是实行酒类市场巡查制度。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名烟名酒店、ktv等公共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农村酒类零售点实行市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今年来,开展酒类专项执法行动20多余次,出动执法车辆50台次、共出动执法巡查人员200多人次。查获酒类违法违规案件12宗,责令整改17家,査获涉嫌假冒伪劣牛栏山二锅头、红星二锅头等系列酒611瓶、不合格泸坊桶酒和百年泸坊老窖酒592箱,各类假冒伪劣酒和侵权酒达400多瓶、无“酒类流通随附单”酒品和过期啤酒共210多箱(件),行政处罚金额6万余元。10月22日就高某无证批发、销售假冒伪劣酒品一案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这是商务局开展行政执法3年多来,首次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并多次会同北京红星二锅头酒厂打假办、五粮液酒厂打假办对县城酒类经营户进行了清查,检查主要针对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中高档白酒,在查看酒类随附单,检查酒类商品真伪的同时,引导经营业主识辨酒类防伪标识和生产批号。



﹙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加强商贸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履行商务部门食品监管职责,商务局在年初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会议制度,信息汇总报送制度。成立了由局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和执法大队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分解到人到位,落到实处。我队还强化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考核,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酒类经营户制定了详细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的基层基础工作,我队组织召开三官桥、灰山港私屠滥宰专项整治的协调会议,并多次会同畜牧等部门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宣传活动。在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我队围绕重点区域、重要节日和重点时段开展了肉及肉制品制品、夏季、中秋国庆等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五﹚典当拍卖、再生资源回收管理



对全县城区所有经营典当(寄卖)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户进行了日常检查,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典当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户告知其违法事实,并要求他们立即停止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对清查出来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整改清单,做到一边清查一边整改,从严解决商务领域的各种无证经营违法行为,同时指导相关经营单位进一步规范办理相关证照14户。



﹙六﹚、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活动



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我队进一步对上规模的零售企业摸底和政策宣传,向企业详细解读该项工作。强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注意事项,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工作,规范发卡行为,并进行了相关资料的统计。



1、好润佳:2014年发卡800张,其中:50元1800张、100元1000张、200元795张、500元90张、1000元15张。



2、步步高:2014年发卡总数1884张,其中:50元200张、100元500张、200元100张、400元200张、500元400张、800元84张、1000元400张。



﹙七﹚、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查处无证无照、证照不全、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我队在县商务局组织领导下,联合安监、消防等部门对全县加油站﹙点﹚进行了安全检查,查台账、泵码数,其中在营正规加油站﹙点﹚中石化桃江五加仑加油站等13家,违规经



营站﹙点﹚11家,并对以上违规经营的加油站﹙点﹚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现场照相调查取证并发出停业整改通知书限其立即停止营业。出动执法车辆5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加油站﹙点﹚500余家,查处大栗港镇关山村张某、毛羊坪张某等4处黑加油点,查处无证无照加油案件5宗,结案2宗,处罚金额1.2万元。



﹙八﹚12321投诉举报热线



 我们在开展商务“12312”举报投诉服务工作中,在农村结合部、集贸市场显著位置张贴商务“12312”举报投诉标识及其内容,其次在3月12日开展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热线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真假酒品鉴别等方式,全角度,全方位的宣传“12312”商务举报投诉热线、《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生猪定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一年来共接到“12312”商务举报投诉来电60个,县长热线办结5件,“12312”举报投诉回复率100%,满意率为 98%。热线来电涉及5个乡镇、26个单位,主要涉及咨询、投诉、建议等内容。通过我们的热情解答,及时办理投诉案件,反馈案件处理结果,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九﹚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大队实际,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员作风建设,解决行政、执法、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大队严格依法行政。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民主评议党员等深入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出大队党支部“四风”方面存在问题共计11条,个人“四风”方面存在问题25条。



二、2015年工作初步思路



1、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整体素质。特别是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流通知识及办案技能培训,对全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学习和实践,使执法大队全员执法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2、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各项制度。以人为本,以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各方面的工作。



3、加强相关执法部门联动,进一步促进商务执法监管到位。要加强同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作,依据法律、法规,强化对商务领域经营活动的执法监管。



4、随着形势发展,商务执法职能转变,商务执法监管的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执法划归其他职能部门,而商务法律法规还不够系统和完善,突出问题是赋予商务执法部门执法力度不够,有的只有监管权而无处罚权,可操作性不强。如何丢开商务执法“老三篇”,拓展新的商务执法领域,把再生资源回收、商业特许经营、洗染业、美容美发业、典当等行业的执法监管行使起来,促进和提高商务执法的职能转变。因此,我们必须认真梳理法律法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2015年把执法领域的执法工作全方位、卓有成效地开展起来,促进和提高商务执法的职能转变,为推进我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来源:( 湖南省商务公众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