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保厅公布2014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03.06.2015  16:30

6月3日,湖南省环保厅正式公布了2014年度企业环境信用(省级)评价结果,最终评定环境诚信企业30家,环境合格企业915家,环境风险企业144家,环境不良企业93家。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在我省连续开展3年以来,我省环保部门以重点监控企业为主要评价对象,强化重点环境信息在评级中的分量,积极督促问题企业加强整改,对长期不认真整改的企业从严评定,共有10家企业连续三年被评为环境不良企业,共有35家企业连续三年“”上有名。为了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我省长期坚持多方参与,不仅将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将群众投诉信息作为评级依据,评选的初步结果也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绿色潇湘”环保公益组织连续两年在结果公示后反馈意见建议,今年对125家企业的评级结果等五方面问题提出了质疑和反馈意见,在与其进行充分交流沟通后,18家企业因此降级。

为进一步发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作用,我省环保部门将积极利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手段,加大监察监测频次,对连续两年被评为环境不良企业和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环境不良企业,采取停产整治、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或移送公安机关等措施,依法顶格处罚、从严处理;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治理无望的企业,报请当地政府实施关闭。同时积极运用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全方位提高企业环境失信的成本,在环保专项资金安排、新改扩项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方面充分考虑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并将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及时通报发展改革、人民银行、银监、证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及有关协会组织,积极协助和推动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银行信贷、上市融资、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充分参考和运用环境信用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