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主要党报党刊及教育报刊征订工作的通知

10.11.2016  21:17
为做好市教育系统2017年度党报党刊和主要教育报刊的发行工作,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长办发电〔2016〕28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教育报刊征订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6〕117号)精神,现将做好2017年度主要党报党刊及教育报刊发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党报党刊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阵地。做好2017年度党报党刊征订工作,对于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党报党刊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长沙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而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教育报刊是党和国家教育宣传的主渠道、主阵地,是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走进机关、学校的主要桥梁,是传播教育系统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重要载体,也是宣传我市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成就、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成果、广大教职工育人事迹的重要载体。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报党刊和教育报刊的发行工作,党委(党组)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抓好落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党报党刊发行和教育报刊征订的有关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2017年度党报党刊和教育报刊的发行工作抓好抓实,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订阅范围 列入2017年度主要党报党刊发行范围的是:《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湖南日报》、《新湘评论》和《长沙晚报》。 列入2017年度主要教育报刊征订范围的是:《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中国教师报》、《中国高等教育》、《湖南教育》、《当代教育论坛》、《教育测量与评价》(理论)、《基础教育参考》、《科教新报》。 三、落实订阅要求 1、《长沙晚报》: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领导、行政科室、图书馆均要求订阅《长沙晚报》;直属各大专院校和中学要求订到班级,小学订到年级;局属二级机构要求订到各基层党支部、各科室;民办学校参照公办学校标准执行。 2、《中国教育报》:各单位、各学校要切实做好《中国教育报》征订工作,要为本单位领导、行政科室、图书馆、年级组订阅《中国教育报》,同时倡导教职员工积极订阅。 3、《科教新报》:各单位要继续做好《科教新报》征订工作,原则上不少于往年征订数量。 4、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积极做好其他教育报刊的征订工作。 四、落实订阅经费: 根据长办发电〔2016〕28号规定,各级教育部门用于订阅党报党刊的费用可在教育事业经费中列支;对县处级以下干部提倡采取“私订公助”形式订阅党报党刊;用公费订阅报刊的,只能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湖南日报》《新湘评论》和《长沙晚报》,以及对本职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其他重点报刊。 五、其他工作要求: 1、集中征订时间: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直属单位于11月16日—17日,到宣传统战处(814室)统一办理《长沙晚报》《科教新报》的征订手续;各民办学校于11月18日到宣传统战处(814室)统一办理征订手续。未参加统一征订教育报刊的单位,请在11月25日前将征订数量和征订发票复印件报宣传统战处(传真:0731-84899732)。 2、严肃征订纪律:除党报党刊外,其他报刊一律由基层单位和教职员工自愿选择、自费订阅,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征订指标,不得已任何方式摊派或变相摊派发行。 3、党报党刊的征订情况,将纳入对市直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范畴。       长沙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