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市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8.10.2016  21:14
  长沙市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 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的通知》(湘教通〔2016〕269号)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实际情况,特制定长沙市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湖南省关于《纲要》的实施意见,促进全市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应用能力。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卢鸿鸣   副组长:缪雅琴     组  员: 陈珍坤、范霖、黄从清、区县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县市语委办专(兼)干。     三、实施机构 长沙市语委办、长沙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及下属测试点     四、抽查对象和方式 全市中小学(含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45周岁(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在职英语、音乐、历史、思想品德(道德与法制)、政治教师。湖南省语委以教师资格证的任教科目为准随机抽取。     五、抽查测试时间、地点和人数
参测单位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测试人数
浏阳市 11月7日上午9:00开始 浏阳市教师进修学校 63人
长沙县 11月8日上午9:00开始 长沙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雨花区桂花路军培巷48号) 33人
望城区 11月8日下午2:00开始 20人
宁乡县 11月9日上午9:00开始 宁乡县教师进修学校 58人
芙蓉区 11月10日上午9:00开始 长沙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雨花区桂花路军培巷48号) 20人
天心区 11月10日下午2:00开始 20人
雨花区 11月11日上午9:00开始 长沙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雨花区桂花路军培巷48号) 31人
岳麓区 11月11日下午2:00开始 23人
高新区 11月14日上午9:00开始 长沙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雨花区桂花路军培巷48号) 20人
开福区 11月14日下午2:00开始 20人
市直学校 11月15日上午9:00开始 长沙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雨花区桂花路军培巷48号) 76人
  六、抽查内容、方式和纪律要求 1.测试内容: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前三题(读100个单音节字词;读100个多音节字词;朗读作品),总分60分。 2.测试方式:采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采集防作弊系统”进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 3.纪律要求: (1)参测人员必须按时到场候考。 (2)必须携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无身份证原件不能参考,且视同缺考。   七、机测培训时间安排: 1.各区县(市)自行安排机测培训。 2.市直学校参测教师于2016年 11月 6 日上午9点到长沙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参加机测培训。   八、抽查结果认定与运用 1.抽查考核成绩52分以上(含52分)认定为优秀,48分以上(含48分)认定为合格,48分以下认定为不合格。 2.抽查结果由省语委、省教育厅发布通报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学校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3.抽查结果不用于对教师个人普通话水平的评价,教师个人的抽查成绩不对外公布,不发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九、抽查工作要求 1.开展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工作旨在探索建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监测机制,促进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水平,以抽查工作为抓手,不断提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应用能力。 2.此次抽查工作涉及面广,抽查人数多,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抽查工作方案,严格审核参加抽查教师的身份,保证抽查工作的真实性。抽查对象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换。缺考人员,须说明具体原因,并由区县市教育局开具相应证明。如发现弄虚作假,省教育厅将予以严肃处理。 3.认真做好保密和安全工作。各抽查测试站(点)不得接受考试成绩查询,也不得将考试成绩外泄。各区县(市)教育教育局要认真排查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确保不出一例安全事故。   长沙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