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年度报告

28.01.2016  10: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现将2012年湖南省安全生产形势及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安全生产总体形势

2012年,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好转的势头。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 、事故总量及行业领域和地区分布情况

2012年,全省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995起(道路交通事故包括未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下同),同比多发生471起(按同口径统计),上升3.8%,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增加585起,农业机械事故增加42起,分别上升7.2%和144.8%;事故死亡2595人,同比少死亡242人,下降8.5%。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1.4%和27.5%,其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45.8%,非煤矿山下降10.2%,烟花爆竹下降38.3%。消防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5%和26.7%。亿元GDP事故死亡率0.118,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1.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2.3,煤矿百万吨死亡率1.67,分别下降18.1%、28.6%、16.4%和46.8%。全省有13个市州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其中郴州市、湘西自治州、衡阳市、娄底市降幅超过20%,有13个市州较大事故起数下降或持平,其中张家界市、岳阳市、郴州市、衡阳市、湘西自治州同比减少3起以上。

各类事故行业领域和地区分布情况见附表一、附表二。

2 、较大事故情况

2012年,全省发生较大事故57起,死亡236人,同比减少14起62人,分别下降19.7%和20.8%。其中,道路交通34起,煤矿9起,非煤矿山3起,水上交通3起,建筑业1起,消防火灾1起,其他领域共6起。发生5起及以上较大事故的市州是:永州市、衡阳市各6起,长沙市、邵阳市、娄底市、怀化市各5起。

3 、重大事故情况

2012年,全省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71人,同比减少1起,少死亡15人;其中发生在工矿商贸领域的重大事故2起,为历年来最少。5起重大事故分别是:

1月3日,沪昆高速中方县境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外省过境车辆),13人死亡;

2月16日,耒阳市宏发煤矿发生重大运输事故,15人死亡;

5月19日,炎汝高速八面山隧道发生重大爆炸事故,20人死亡;

5月27日,泸溪县沅江水域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跨辰溪和泸溪两县水上事故),11人死亡;

10月5日,沅江市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12人死亡。

2012年全省没有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007~2012年本届政府任期内,我省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由4677人减少到2594人,下降44.5%,其中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由898人减少到351人,下降61%;较大事故由103起、435人减少到57起、236人,分别下降44.7%和45.8%;重大事故由7起、138人减少到5起、71人;已经连续2年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反映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从0.51、4.2、7.79、6.27下降到0.12、1.5、2.3、1.67,分别下降76.5%、64.3%、70.5%和73.4%。这五年,是我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五年,是各级各部门各方面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五年,是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五年,是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和基层基础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的五年。

(二)安全生产基础状况

2012年,我省高危行业结构调整和整治整合力度加大,涉危企业数量减少,安全生产基础状况改善。到年底,共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4.07万家,比上年减少600余家。

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持续推进。年底全省共有煤矿矿井981对,同比减少10对;其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67对、减少1对,高瓦斯矿井149对、减少9对,有煤尘爆炸危险性矿井274对、增加22对,煤层自燃倾向性矿井320对、增加7对。

非煤矿山整治整合不断深入。年底全省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3241座,同比减少117座。其中地下矿井485座、增加48座,露天及其他矿山2756座、减少165座;大型矿山39座、增加10座,中型矿山156座、增加20座,小型矿山3046座、减少147座。尾矿库658座,其中危、险、病库占31.8%,同比下降10.2个百分点。

烟花爆竹整顿提升步伐加快。年底全省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488家,同比减少17家;经营单位2.01万家,同比减少200余家。

危险化学品行业总体稳定。年底全省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15家,同比减少6家;经营单位8900家,同比增加100余家。

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压力显著加大。全省年末机动车保有量833.4万辆,同比增长12.6%;其中家用轿车141.5万辆,营运客车12.8万辆,营运货车39.2万辆,分别增加27.3%、10.3%和3.2%,低速货车维持18.6万辆不变。机动车驾驶人890.6万人,同比增长15.4%;其中驾龄不满1年的133.6万人,占11.5%。新增公路通车里程1605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969公里,省道通车里程37301公里,县道通车里程30952公里,乡村公路通车里程157343公里。各类运输船舶8263艘、减少473艘,渡口2881道、减少20道,持证船员17390人、增加9256人(过去多数船员未持证)。

建筑施工企业增加,各类在建项目减少。年底全省共有建筑施工企业4480家(含劳务企业),同比增加367家;其中特级资质企业维持11家不变,一级资质企业1150家、增加90家,二级资质企业1023家、增加132家,三级资质企业2104家、增加121家。在建项目9322个,同比减少2188个。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3家,比去年减少1家,经营单位维持18家不变。

特种设备数量明显增加。年底全省共有在用特种设备175918台,同比增加23830台,压力管道5126千米、增加199.5千米,气瓶502万只、增加3.7万余只。

(三)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

年度内对安全生产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主要有:

1、年初,省政府统一部署在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省直相关职能部门对30个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进行驻点督导。“打非治违”行动贯穿全年,为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起到了关键作用。

2、4月,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由省安监局牵头,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管理局、湖南煤监局、省工商局组成督导组,进驻耒阳市对煤矿安全综合整治进行联合督导,把打击查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清理公职人员入股煤矿、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结合起来综合施治,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整治工作仍在推进中)。

3、6月3日,省政府举行矿山千米井下应急救援演练,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我省新一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全面启动。

4、7月4日,耒阳市三都镇茄莉冲新井煤矿发生重大透水涉险事故,在省、市党委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的正确指导下,经过5昼夜全力科学施救,16名被困矿工中8人获救生还,成为我省乃至全国小型煤矿事故救援的成功范例之一。

5、7月22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统一部署、全面启动安监系统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我省社会化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

6、8月13日至15日,国家安监总局新任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同志来湖南调研,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7、8月21日,在国家安监总局协调指导下,湘赣交界重点区域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动机制成立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在醴陵市召开。

8、9~10月,省政府党组成员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省委常委“稳增长、促和谐”督查活动把安全生产作为重点内容,有力推进强化了各级各方面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

9、9月24日,省政府在长沙市召开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现场会,下发《关于加强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全省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不断深入。

10、12月,双峰县、衡东县、雨花区通过考核验收,成为我省首批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

11、12月,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强化。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 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 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先后7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省政府召开5次专题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省委书记周强、省长徐守盛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亲自调研督导安全生产工作。省委常委“稳增长、促和谐”督查活动把安全生产作为重点内容,省政府党组成员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省长盛茂林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其他领导都切实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各级各方面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格局进一步强化。

(二)深入开展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 把“打非治违”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奠基之举,年初省政府统一部署,在所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年中按照国务院“四个一律”的要求,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强化打击治理措施。对30个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采取省直部门包干、驻点督导的办法,收到了明显成效。株洲县黄龙港非法淘金、临湘市烟花爆竹分线承包和多股东生产、醴陵市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巴陵公司“厂中村”、长炼北干道输油管线隐患整治等大批老大难问题得到逐步解决。全省共排查企业26.8万家(次),取缔非法企业7156家,抓捕犯罪嫌疑人1305人,责令停产6425家,治理违规违章32.6万起,对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遏制事故发生,起到了源头治本作用。

(三)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牢牢抓住安全基础差、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积极推进隐患治理整顿。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非煤矿山整治整合和尾矿库治理、烟花爆竹整合提升以及消防安全整治成效明显,事故大幅下降,特别是耒阳市和花垣县等地矿山安全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从严整治“三超一疲劳”和酒驾,深入开展校车整治,扎实推进水上安全综合整治,组织开展民爆物品和重点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启动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加强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深化,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

(四)广泛开展全民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各级安监部门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讲课400多堂,近2万名党政干部和企业负责人接受安全教育。精心组织第1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免费编印发放《青少年遇险自救安全知识读本》5万余册,《职工职业安全健康卫生权利宣传画》7.2万张,发送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公益短信590多万条;组织开展应急演练1400余次,参演人数13万余人,观摩人数达200多万人;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收到参赛答题卡183.2万份,广播电台听众达100多万人。编印安全知识年画630万张,免费发放到千家万户。深入开展“万名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和“百千万职业卫生培训工程”,加强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技能培训,全年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9.6万人,特种作业人员5.4万人,企业班组长4.2万人。

(五)大力夯实 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省771对煤矿矿井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2486家非煤矿山、35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527家烟花爆竹企业、1138家工贸企业通过安全标准化评审认定。75%的乡镇参与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累计343个乡镇通过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验收,绝大多数省级示范乡镇实现了工矿商贸事故零死亡。安全生产示范县创建活动全面启动,首批3个省级示范县(区)通过验收。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企业率先探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到年底参保企业已超过1万家,归集保费5100多万元。大力推进“科技强安”,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煤矿瓦斯高效抽采利用、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烟花爆竹机械化生产、道路交通动态监控等安全技术工程稳步推进。

(六)努力推进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认真落实省安监局、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着力加强安监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安监队伍素质结构。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职能进一步理顺,机构、队伍得到新的完善和加强。认真抓好国家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县级安监部门执法装备建设项目对接和资金落地,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搞好地方配套,大力提高安监机构执法装备水平。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重点支持尾矿库等安全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管好用好每一分财政资金。大力加强安监部门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创学习型机关、建专业型安监”活动,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安监队伍。省安监局被评为省直文明标兵单位。

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少数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高危行业企业散小差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企业安全基础薄弱,各类隐患还很突出,职业病防治任重道远;部分高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与安全发展不适应的矛盾突出,安全监管的难度越来越大;生产安全事故呈多行业领域扩散趋势,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特别是县、乡基层的安全监管能力不适应,等等。

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省政府审定《湖南省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方案》,召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题会议,全面启动6大省级应急救援基地、10支区域性救护队、20支基层救护队建设。高度重视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协作联动机制,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年内安监部门启动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7次,启动市级预案63次,出动应急救援97队次、712人次,抢救生还38人。

四、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和事故查处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省安委办对各市州、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有关机构及部分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考核,省委常委会议审定了考核结果。主要情况如下:

先进市州: 长沙市、郴州市、娄底市、岳阳市、常德市、永州市、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湘潭市、怀化市、株洲市、邵阳市

先进县市区: 雨花区、开福区、浏阳市、醴陵市、芦淞区、攸县、韶山市、湘潭县、衡东县、衡阳县、武冈市、新宁县、岳阳县、汨罗市、临澧县、石门县、澧县、桑植县、桃江县、宜章县、临武县、祁阳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宁远县、洪江市、溆浦县、双峰县、新化县、花垣县、吉首市

先进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 省经信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安监局、省国资委、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国防科工局、省审计厅、省总工会、省核工业地质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水利厅、国家电监会湖南电监办、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林业厅、民航湖南安全监管局、省环保厅、省科技厅

先进企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航湖南分公司、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电力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黄牌警告 单位: 耒阳市、省交通运输厅

  “ 一票否决 单位: 沅江市

完善落实“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事故调查处理原则,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年内全省共立案查处生产安全事故235起(不包括一般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其中一般事故213起,较大事故17起,重大事故5起。已经结案192起,共追究责任人员60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3人,追究刑事责任69人;被追责人员中,科级干部130人,处级干部17人。另有1292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5起重大事故中,沪昆高速“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耒阳市宏发煤矿“2.16”重大运输事故、泸溪县“5.27”重大水上交通事故,以及2011年10月16日发生在永顺县境内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已完成调查并经省政府和国务院安委办批复结案(另行公布),炎汝高速八面山隧道“5.19”重大爆炸事故、沅江市“10.5”重大水上交通事故仍在调查中。

五、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

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治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基层基础,提高安全监管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施“四化两型”战略、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目标任务 :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确保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继续减少,确保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主要相对指标继续下降。

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全民安全教育,开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主题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加强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各级各方面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三是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继续深化煤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深化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城市工业灾害、消防、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四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和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及时足额购买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扎实抓好全员安全培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五是加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力度,加强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六是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科技强安”,夯实安全基层基础,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七是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注: 1、事故按行业和领域分布情况来源于各法定职能统计部门上报省安监局数据;

2、事故按地区分布情况以事故发生地为口径统计;

3、道路交通事故包括未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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