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用5年基本建成企业环境信用制度

16.12.2015  11:53
      12月15日从环保部获悉,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建立企业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力争到2020年,企业环境信用制度基本形成,信用记录全面建立,覆盖国家、省、市、县的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

      记入企业环境信用记录的信息分为基础类信用信息和不良类信用信息。基础类信息包括环保行政许可信息、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信息、排污费或者环境保护税缴纳信息等;不良类信用信息包括环境行政处罚信息、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信息等。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信息系统。重点排污单位,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等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其环境信息。

来源: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