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03.2015  13:34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5号)精神,为加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力度,做好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主要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重点推荐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以下人选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我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2015年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增设产业创新组,重点面向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重点遴选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引领企业技术创新、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产业竞争力具有支撑作用的产业创新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创新思维,能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能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申报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应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研发人员,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推荐数量和程序

(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推荐人选并进行同行专家评审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单位由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初步评选提出推荐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非公有制单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人选。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批确定。初审通过人员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另行电话通知)。

(三)为保证推荐人选质量,省直各部门报送推荐人选1人,各市州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其中国有企事业单位1人,非公组织1人,两类指标不得交叉使用),没有符合选拔条件的可以不报。

四、报送材料与要求

各市州、各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推荐报告1份。说明人选推荐选拔情况、专家评审情况等,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二)相关表格。1.候选人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1,用Excel制作附电子版);2.候选人情况登记表1份(见附件2);3.评委专家名单;4.候选人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1、附件2可以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三)推荐人选的证书、奖状等附件材料复印件1份。附件材料由申报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把关,审核人签署“原件已核”并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章。

各市州、各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企业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候选人入选资格并核减所在市州、部门下一年度推荐指标。请按照规定时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731-82219390,电子邮箱:zjc509@163.com

联 系 人:黎良武 刁莉萍

附件: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申报情况一览表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