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2014年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71万元

03.02.2015  17:51

  2月2日,笔者从洪江市民政局获悉,2014年,该市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通过采取“五个到位”强有力举措,保证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据统计,2014年该市共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71万元。

  思想重视到位。该市将拥军优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切实保障义务兵家属的合法权益。

  信息比对到位。由民政、财政等部门对人武部上报的义务兵人数进行核对,经严格审查,共确定该市2014年度享受义务兵家属优待金364人,确保了不出现一起错发、漏发现象。

  标准执行到位。按照“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义务兵入伍时户籍所在县(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义务兵入伍时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要求,2014年该市农村义务兵优待标准为每人5000元,城镇义务兵优待标准为每人1.3万元。

  资金发放到位。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直接打入其银行账户,对因故不能提供银行账号的,通知其家属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子女入伍通知书等有效证件到民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确保义务兵及时享受到待遇。

  政策宣传到位。该市人武、民政等部门将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政策、发放标准和服务咨询电话及时进行公布,并在该市电视台、政府网、民政网等给类媒体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知情、方便参与监督。(易飞、易声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