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商务局2014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工作总结及2015年计划

10.02.2015  11:20

为进一步规范华容县商业预付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岳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单用途预付卡工作会议的通知,现将华容县商务局2014年度开展单用途预付卡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我局成立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值班副局长任副组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中队长、商贸流通股任成员,商贸流通股负责政策的制定与解释,加强与各部门沟通与协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执法工作,负责举报投诉的处理、开展专项检查。


   二、广泛宣传,引导行业自律


 2014年对全县连锁经营企业、餐饮行业、足浴按摩等26家发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与此同时,还展开了集中宣传,向发卡企业发放《关于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的通知》100多份,并详细解读该项工作,强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注意事项,要求严格按《通知》的要求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


  三、发卡单位的基本情况
   我县发卡单位主要以零售、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浴、娱乐行业为主。住宿餐饮和娱乐业预付卡发行量少,基本上是无需预付资金的VIP打折卡。美容美发、洗浴等行业发卡量大,金额较高,但在工商注册时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不符合《管理办法》的备案要求。


 四、监管工作情况


 我局对重点发卡单位的实名登记、限额发行、非现金购卡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单用途预付卡发行、受理、服务、系统保障、资金管理、有效期设置等方面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在检查中我局重点检查了:1、商业企业对于购买记名单用途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单用途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是否进行了实名登记;2、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是否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3、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是否进行了逐笔登记。4、不记名单用途预付卡面值是否超过1000元,记名单用途预付卡面值是否超过5000元。同时,向企业员工宣讲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并对企业发卡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经检查发现,我县商贸企业商业预付卡情况基本良好。


  四、存在的困难


 (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跨部门工作机制建立时间短,尚未形成合力。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跨部门工作机制建立时间不长,我局与县工商部门以及县各发卡企业的沟通与协调经验存在不足,致使我县银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转账购卡制度落实不是很理想,单位或个人暂时无法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卡,单用途预付卡实名登记、限额发行、非现金购卡等制度建设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因此我县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正常的管理工作还有待完善。


(二)各发卡单位对《管理办法》的认识不够,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很难有效展开。


   因《管理办法》颁布的时间不长,部分发卡单位仍不能正确理解《管理办法》的立法目的和具体条文,对我局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执法工作的配合力度不高,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开展存在阻力,很难有效展开。


五、2015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形成舆论氛围。要对发卡企业做好宣传,使发卡企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尽早备案,要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了解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使发卡企业的违法行为能够及时得到纠正,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发卡企业目录。《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三个行业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企业为商务主管部门监管对象。按照省市要求,对本辖区内的发卡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发卡企业目录,报上级部门备案。


(三)、检查工作常态化。加大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行为的管理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发卡企业落实《管理办法》规定。将单用途卡业务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制定预收资金结算、风险评估、日常监督、应急处置等制度。


来源:( 湖南省商务公众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