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04.06.2015  13:17

  2015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厅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人数

  职位1:厅机关建筑管理一处公务员1名;

  职位2: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1名。

  二、公开选调条件

  (一)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机关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精通业务,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四)所学专业为土木工程、建筑学专业;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

  (六)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2013年6月1日之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同时已满原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在现在单位及职位工作满一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如2012年为试用期未进行考核的可除外);

  (七)身体健康;

  (八)具有选调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与工作经历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5年6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或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暂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5.其他不宜参加公务员选调的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0日—6月14日(截止时间6月15日0: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或扫描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报名:

  (1)2015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

  (3)毕业证;

  (4)学位证;

  (5)公务员登记表;

  (6)湖南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其他合法取得公务员身份的审批表;

  (7)最近一次任职的干部任免审批表;

  (8)最近一次干部职务任免文件;

  (9)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资格初查。

  我厅根据选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6月19日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笔试地点。

  (四)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应调整选调计划。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上午8:00—12:30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业务水平测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理论素养、实践运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因笔试成绩相同,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后,如进入面试人数低于1:3的,则依次递补参加复审人员;如进入面试人数仍高于1:3的,则不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7月6至7日(截止时间7月7日17:00)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A413室)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时的9个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六)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并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上公布名单。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7月11日(星期六)上午8:00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楼会议室(B301室)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重点是核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并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由厅党组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八)公示与转任。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转任条件的退回原单位。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1—88950092 88950093

  监督电话:0731—88950102

  附: 2015 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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