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科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方案

02.02.2016  17:30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系湖南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是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全院现有在职职工19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人员90余人,博士及博士后60余人。设有9个研究所、6个管理部门、2个科辅部门。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院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2名,管理岗位人员3名。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服从组织安排;

3、热爱社科院工作,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至2015年3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它方式报名。

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科研成果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邮件名称为应聘部门名称+个人姓名。如应聘历史研究所则以“历史研究所王某某”为邮件名称。

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由应聘者本人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所有学历学位证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考试。

(四)考试办法

1、比例要求: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请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毕业生成绩表、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科研成果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和档案审核。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和有无违返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情况。档案审核主要根据规定审核人事档案材料。有体检或考察及档案审核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档案审核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院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享受我院正式职工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219142(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4219117(监察室)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2016年1月31日

  附件:

一、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doc    

二、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科研成果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