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财政局作《关于201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1.01.2015  11:42
  在1月20日开幕的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受市政府委托,市财政局向大会书面报告《关于201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长沙市2014年财政收成如何?支出情况如何?2015年又将着重支持哪些方面发展?发展的成果又将如何惠及百姓?   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快报数,全市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32.8亿元,比上年增加96.17亿元,增长17.92%。完成财政总收入1003.08亿元,增长13.49%。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0.25亿元,比上年增加139.81亿元,增长30.36%。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21亿元,比上年增加16.66亿元,增长30.29倍,主要原因是2013年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仅有部分国有企业编报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9.91亿元,比上年增加10.77亿元,增长12.08%。   全市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01.88亿元,比上年增加100.06亿元,增长14.26%。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8.1亿元,比上年增加122.34亿元,增长26.84%。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04亿元,比上年增加16.45亿元,增长27.88倍。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4.2亿元,比上年增加3.56亿元,增长5.04%。   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摘要)   1.公共财政预算方面   (1)收入预算   市本级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5.95亿元,为预算的105.33%,比上年增加41.5亿元,增长20.3%。其中:税收收入201.18亿元,比上年增加28.01亿元,增长16.18%;非税收入44.77亿元,比上年增加13.49亿元,增长43.12%。   (2)支出预算   市本级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5.28亿元,为调整后预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支出调整预算数加上上级追加支出及补助下级支出,下同)的95.6%,比上年增加25.79亿元,增长11.24%。   2.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   (1)收入预算   市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1.92亿元,为调整预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调整预算数,下同)的105.17%,比上年增加113.28亿元,增长39.25%。   (2)支出预算   市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7.16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4.18%,比上年增加78.62亿元,增长27.25%。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361.84亿元,农林水支出0.34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49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16亿元,其他支出1.8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   (1)收入预算   市本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59%,比上年增加16.59亿元,增长36.86倍。其中,利润收入16.02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2亿元。   (2)支出预算   市本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91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9.76%,比上年增加16.41亿元,增长32.82倍。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方面   (1)收入预算   市本级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9.12亿元,为预算的132.35%。   (2)支出预算   市本级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1.59亿元,为预算的99.83%。   亮点回眸   2014年,长沙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保障的首要任务,着力支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保证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农林水利、社会保障、节能环保等重点支出需要。   通过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强化资产预算配置、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开展“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公开拍卖超标超编公务用车、加大绩效评价力度等措施,财政监督不断加强,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21.6亿元   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减轻企业负担约21.6亿元。   79.71%   用好财政的每一分钱,将资金用在刀刃上,把节约的资金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上。根据财政收入和财力增长情况,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使更多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市本级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9.71%。   31.68%   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强支出预算编制管理,201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主要用于“三公”经费开支的一般专项压缩10%。制定会议费、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减少31.6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减少37%。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暂行办法,取消会议接待、公务出行定点采购,切实节约财政开支。   38项   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政策,废止财政政策38项。   22.1亿元   拨付基础教育经费22.1亿元,推动落实学前教育、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等,保障基础教育阶段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拨付职业教育经费9.25亿元,支持国家示范校建设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继续加大了学校基础设施改造力度,推进职教产业对接,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拨付2.53亿元,用于长沙学院运转及建设。   105元/人/月   拨付5.19亿元,支持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拨付942.1万元,率先全省对重度残疾人进行补贴;支持启动敬老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对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分别补助50万元和2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05元;支持创业带动就业,重点做好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   320元/人/年   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35元。   29.4亿元   拨付29.4亿元,支持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国际会展中心、河西综合交通枢纽等重点工程项目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拨付24.6亿元,用于保障城市管理及日常维护;拨付16.67亿元支持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地铁2号线一期试运营;拨付1.5亿元,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   43.2万人   支持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保护和补偿重点生态公益林50万亩,除险加固重点小二型水库55座,清淤扩容山塘6.8万亩,疏浚沟渠4500公里,解决43.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2.97亿元   住房保障支出2.97亿元,主要用于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廉租房补贴及廉租房公租房建设等,进一步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   新闻链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再提高10元/人   市财政局表示,2015年将积极适应新常态,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依法理财,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深化各项财政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新增3.53亿元。主要是增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2亿元,周南梅溪湖中学、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等学校运转及新增教师经费0.8亿元,青少年宫建设经费0.2亿元,义务教育免补经费0.15亿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亿元。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支出安排减少0.5亿元。增加社区惠民资金0.36亿元,增加0.18亿元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再提高10元/人,居家养老等经费增加0.17亿元。(上述数据是根据区县(市)初编预算汇总的结果,待各区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再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   加强重大改革事项、体制机制创新的研究,区分情况、分类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在2014年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一般专项压缩10%的基础上,2015年对所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压缩10%。推进税收制度改革。积极落实中央和省税制改革部署,推动“营改增”全面实施,参与消费税、环境保护税、所得税等改革。着力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稳步有序理顺市与区县(市)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实现管理职责和事权、财力相适应。   围绕国家和省的政策导向、支持重点,积极争取PPP试点项目、企业债、棚改专项债,特别是代发地方债券额度等方面对我市的支持力度。着力改善投融资环境,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重大项目投融资模式,通过股权融资、建立城乡建设投资基金、市场化补偿机制等方式,鼓励和引入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着力强化征管,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密切关注财政经济运行态势,充分利用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剖析影响财政收入增减变化因素,加强对重要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控。继续保持和增强重要税源和主体税种的增收能力,加大对小额零星税源的摸排力度,努力使经济发展成果及时反映到财政收入上来。   优先保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项目。倡导厉行节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切实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把财政资源更多地用于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用于增强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保证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农林水利、社会保障、节能环保等重点支出需要。   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管理效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改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合理界定公共财政支持范围,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转移支付,推动直接投入为主向间接扶持为主转变。在优先保障重点支出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财力可能,按“以事定钱”、“钱随事走”的原则安排预算。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供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逐步使政府购买服务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强化公共项目资金管理。加大公共项目资金归并整合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结余结转管理,激活存量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财政信息化体系建设,各类产业资金项目申报逐步纳入财政公共项目资金管理平台统筹管理。   开展民生保障、“三公”经费等重要领域专项检查,重点关注人大、审计等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强财政监督成果运用。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2015年市本级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金额在2014年基础上增加10亿元,涉及部门和单位增加10个以上,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通过部门预算编报系统和公共项目资金管理平台,推进绩效管理和预算安排挂钩。防控政府债务风险。通过认真清理、甄别政府存量债务,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实现规模控制、分门别类纳入预算管理打下基础,并通过预算安排、压减一般经费开支、地方债置换等方式合理安排偿债资金。自觉接受监督。根据新《预算法》的要求,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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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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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