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

22.06.2016  01:56
  2016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总揽,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以监管区域全覆盖、监管企业全覆盖、监管品种全覆盖为要求,以抓好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为重点,以问题导向为统领,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严”要求,促进企业充分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

一、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监管体系

1.继续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加强一线监管能力建设为主要目标,着力抓好14个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人员、职责、办公用房、执法装备到位。按照长沙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要求,整合、优化社区(村)协管员队伍,打通“最后一公里”,延伸监管触角,推进机构改革后区、街道、社区(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网格化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2.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坚持综合协调、上下左右联动。继续加强区食安委(办)和街道食安委(办)建设,做强做实区、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高综合协调能力。推进网格化管理和食品安全联动协作机制建设,落实信息共享、案件协作、事故协查、联席会议等联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主动组织协调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二、规范日常监管,实施全程覆盖

3.加强食品生产监管。严格执行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生产行政许可的相关要求,对生产企业实施标准化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严格过期食品、回收食品的处置,以及出厂检验制度,加强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在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关键生产环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探索和建立重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年度报告制度,督促食品生产行业提高管理水平。严格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关规定,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继续推进区豆制品集中生产加工基地规范化建设。

4.加强食品流通监管。严格落实食品流通许可机制,以超市商场、批发市场和农贸生鲜市场等为重点场所,以商业中心、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加强巡查监管,按食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管“六查六看”和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管“四查四看”的规定,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等制度,引导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在各大超市、商场、集贸市场设立食品质量检测点,对进场食品质量实施质量检测、安全监控。探索建立负责人约谈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构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诚信体系。

5.加强餐饮消费监管。以学校及其周边、建筑工地、单位食堂、城郊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等为重点时段,围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加强餐饮单位日常监管,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动态等级评率100%,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开展“明厨亮灶”工作,大中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逐步建设“视频厨房”、“透明厨房”、“网络厨房”,实现可视化监管。以新《食品安全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主要培训内容,对餐饮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宣传培训。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全力保障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6.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流通监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辖区内产品监督工作规范;认真做好权限范围内药械行政审批;加强药械经营监管人员管理,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针对药械化流通企业量大面广的特点,加强巡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培训频次和力度,提升其主动发现、处置问题的能力;加强流通监管全过程风险控制,充分应用电子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强对药、械流向的可追溯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全面推进新版GSP认证工作,通过继续督促企业做实质量内审工作,强调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使企业不断提高主动发现和纠正问题的能力,加强ADR和MDR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量和质量,规范经营;继续贯彻实施国家《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的广告审查工作;在定期向社会发布药品经营监管信息基础上,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信用体系建设。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治理整顿

7.加大抽检监测力度。科学制定抽检工作方案,加大对高风险品种和问题产品的抽检力度,规范抽检信息公布、结果综合运用机制。全面完成检验检测任务。为街道监管所配备必要的快速检测设备,更好地发挥快检作用。切实强化对不合格产品、问题产品的后处理。

8.深入开展治理整顿。按照一月一整治,整治一项规范一项的要求,扎实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冷冻)肉及制品、豆制品、白酒、桶装水、食品添加剂、减肥类和降糖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校园及周边、夜市集中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农家乐、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制售等重点业态的规范整治。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互联网售药专项整治,深化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

9.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全方位加大稽查办案力度,结合日常监管、抽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信息,挖掘案件线索,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切实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对不法分子重拳出击、及时曝光、严处重罚。全面实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衔接,提高刑事责任追究效率。

四、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10.全面实施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健全重大敏感信息通报机制,建立舆情监测预警制度,动态捕捉社会关注热点,及时核查分析反映问题,完善舆情监测、核查和应对工作机制,实现敏感舆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加强对食品药品抽检监测、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数据的分析应用,排查风险隐患,明确监管重点,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11.着力提升应急能力。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和值守,做到反应迅速。严格落实值班制度,12331投诉举报、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信息快速流转,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处置。

五、增强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

12.开展建章立制。针对机构改革后监管职能变化,开展深度调研,借鉴、梳理、建立各项监管制度,避免出现无规可依的空白地带,建立规范高效有序的执法制度体系。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

13.突出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和执法文书制作,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把依法行政作为食品药品监管的主线,将法治精神融入日常监管全过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着重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工作流程,管控执法风险,增强监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积极稳妥处理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

14.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全面实施、稳步推进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许可“两证合一”整合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完善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网上审批实效,最大限度缩短审批路径,减少审批环节。稳妥承接市局下放审批事项,确保“接住、管好”。

六、凝聚各方力量,实现社会共治

15.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保险覆盖面。通过分级管理、示范创建、诚信体系建设和企业“黑名单”制度等手段,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不断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诚信意识,让生产经营者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真正成为食药安全第一责任人。

16.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五进”、“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等活动,拓展日常宣传途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科普宣传,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宣传,对舆论中存在的质疑、误解主动发声,适时做好澄清和解释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合理引导公众预期。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提升新闻宣传的针对性和影响力。同时,聘请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群众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情者、参与者、评判者和受益者。

17.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培训质量,推进企业落实食品药品从业相关人员“40小时”培训要求,建立培训考核档案,完善考核合格上岗制度,提升食品药品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法规道德意识和基本职业素养。

18.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根据省局、市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适度扩大奖励范围,建立匿名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有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及时兑现奖励。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依法严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行为。

七、加强队伍建设,树立食药监人新形象

19.加大培训力度。以提高操作层面的技术技能和执法程序为重点,采取集中轮训、现场观摩、交叉执法、以老带新、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20.加强作风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认真开展“再监督”工作,加强对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中的违规行为、履职尽责情况的检查督促,坚持利剑高悬,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塑造区食药监局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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