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房地产库存去化周期3年以上城市将停供土地

24.06.2016  03:16

  新华网长沙6月23日电(邵一婵)6月25日是第26个全国“土地日”,其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湖南省国土厅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经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对湖南省各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意见》指出,到“十三五”末,全省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71万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6万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万公顷以内,并明确要对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逐年下降。

  根据要求,省内各地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尤其是对地下空间的使用,并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于地上地下一体式建筑,地下部分可以不计容积率和建筑规模,出让时不计土地价款。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工业用地增加建筑面积或利用地下空间的,不再增加土地价款。对闲置土地数量大、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的地区,相应扣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对房地产库存去化周期3年以上的城市原则上停止房地产用地供应。

  《意见》还对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进行了明确规定,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区适当调整用地结构和功能布局,由单一功能向城市城市功能转型;禁止在规划用地范围外设立各类新区、开发区;开发区基础设施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公益性和服务性设施,鼓励通过租赁公共市场解决住房问题;严禁工业用地变相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方先知指出,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已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列入了“十三五”规划,湖南省一些地方资源节约意识不强,土地闲置、批而未供、过度抵押融资等问题依然存在,新常态下土地粗放利用的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需要我们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