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食安委部署2016年下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19.08.2016  02:34
      2016年8月15日,醴陵市食安委下发专门文件,采取措施强化全市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落实“五个强化”,确保全体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强化主体资格大巡查。各镇(街道)、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秋季开学前要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证照,认真检查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大力整治小食品加工作坊、小食品经营店、小餐饮店,坚决查处取缔无任何证照的小食品、小餐饮和非法流动食品摊贩,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农产品、食品大清查。各镇(街道)、长庆示范区、相关部门要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农残超标农产品、瘦肉精超标畜禽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以及召回、下架退市食品,要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三是强化学校食堂大检查。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等文件要求,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万无一失。
  四是强化学校饮用水卫生大排查。各镇(街道)、长庆示范区、教育局和卫计局要集中力量在学生秋季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半个月内对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学校生活用水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进行消毒处理,自备水源学校要对水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是强化督查力度。醴陵市食安办要加大下学期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督查工作力度,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