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男晚上做法事白天开黑的 打瞌睡肇事伤人

07.01.2015  11:24

  本报常德讯 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疲劳驾驶致人受伤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经调解,被告李勇赔偿受害人郭松(均为化名)各项损失共计93000元。

  李勇平日里以给去世的人做法事挣钱。因为两个儿子要上大学,经济压力越来越重的他为了增加收入,便想到买辆小车来开黑的挣钱。于是,李勇经常晚上做完法事,白天就接着开黑车拉客,中间不休息。

  2014年12月的一天,做完法事之后,李勇就接到了要从县城回乡下的郭松一家三口。李勇当时十分疲劳,在行车过程中打起了瞌睡,也就是在这一瞬间,车子撞上道路北侧的一棵樟树。之后,车辆驶入了公路堤下,造成车上4人全部受伤,车辆损毁严重。

  郭松的儿子当时才三岁,受伤最严重。经过鉴定,其颅脑损伤构成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