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中院发布减刑假释案件工作情况

01.02.2016  09:34

  1月28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至2015年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情况。

  2014年以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促进审理公开透明,取得了显著成绩。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  常德市中院共受理减刑案件7255件,假释案件172件,共7427件,全部审结,结案率百分之百。审结的7255件减刑案件中,裁定变更刑罚执行机关建议的减刑幅度减刑案件1743件,裁定不同意减刑案件19件,决定同意退回减刑案件12件;审结的172件假释案件中,裁定不同意假释案件8件。7427件减刑、假释案件中,7359件案件于法院立案后,5日内在该院外网进行公示;315件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7347件减刑、假释案件的裁定书在法院裁判文书网上公开。

  近年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中独立编制,完善审判组织;严格管理,规范办案程序;实施阳光司法,落实司法公开,推行了公示制度,扩大了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范围,实现了司法文书上网公示。该院还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了专门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场所,将假释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有效衔接,探索民事赔偿新机制。实现宽严相济,落实刑事政策。自清自查,推进公正司法。下一阶段该院还将积极狠抓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抓好工作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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