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调研座谈会

25.02.2017  01:41
常德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具之讲话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落实全国法院执行工作视频会议精神,2月15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调研座谈会。常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具之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分院领导、执行局、立案庭、办公室负责人,执行局全体干警以及部分基层法院院领导、执行局长参加了调研座谈。

   调研座谈会上,参会人员围绕对最高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理解和认识、破解执行难采取的有效措施、当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纷纷建言献策。

  廖具之强调,一要明确什么是“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要真正做到破解执行难问题,就是要做到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扰执行现象得到遏制;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该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性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二要查清底数。截止到今天,全市两级法院除“终本”案件外,还有2752件执行案件未执结。三要高度重视。时间只有约二年时间,任务重,常德法院要完成任务,相当紧迫,两级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要充实执行队伍力量,保障执行经费和装备,稳定执行队伍,实行执行队伍干警只进不出、多进少出、进强出弱,逐步解决“案多人少”的难题。四要加大执行力度。千条万条,执结是第一条。要通过加大司法救助、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以市委政法委提出的创建无信访村、社区为契机,千方百计、竭尽所能解决好每一个执行案件。五要对照标准努力开展工作。按照“基本解决执行难”六条标准严格对照,如实现“限高令”落实到位、“终本”执行案件恢复机制畅通,加大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使工作踩到“点子”上。六要加大执行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工作简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宣传执行工作,多向党委、人大、政协汇报,争取支持,形成良好的执行工作氛围。七要及时汇报提出建议。及时向上级法院、人大代表反映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宏观上、立法上建议设立法院自己的司法拘留所、适当调整司法拘留期限、改进拒执罪自诉程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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