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环保局组织参加“两高”司法解释 宣贯工作视频会议

21.03.2017  17:09

为增强环保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执法能力,3月20日上午,常宁市环保局组织参加了环保部举办的“两高”司法解释宣贯工作视频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常宁市公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参加。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主持会议并介绍了我国环境监察执法现状的相关情况。 随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对“两高”司法解释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两高”司法解释主要涉及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其他环节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环境污染犯罪的从重和从宽处罚情节、环境污染共同犯罪的认定、污染环境犯罪竞合的处理、环境污染关联犯罪的法律适用 、单位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监测数据的使用 、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鉴定和检验问题、相关术语的界定等十个方面的内容。最后,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对各地贯彻“两高”司法解释提出了要求,一是要严格执法,二是要强化综合治理,三是要注意环保问题的收集。

会后,常宁市环保局参会人员纷纷表示会议内容让人受益匪浅,会议上专家对“两高”司法解释的详细解读、答疑解惑,给实际的执法工作带来了便利,树立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