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环保局掀起一股学法热潮

30.08.2017  12:37

根据《中组部 中宣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司发〔2016〕4号)和《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司发〔2017〕7号)的规定,按照国家、省市“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日前,常宁市环保局全体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学法热潮中.

此次学法考法安排在网络上进行,并在考前一天完成100分学法积分而获取考试资格,学法考法成绩将列入市综治考评内容,以及本单位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应参加而不参加年度学法考法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年度考核时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对考试补考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通过学法考法,旨在让国家工作人员从中认识到学法考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常宁的基础性工作。在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的同时, 学会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做到知法、守法、用法,为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