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开展未年检拖拉机停止使用专项整治

25.08.2016  20:09

  为了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确保农机生产安全,常宁市农机局组织开展了未年检拖拉机停止使用专项整治工作。8月24日,各乡镇农机站负责人将一张张《未年检、年检不合格拖拉机停止使用的通知》下发到每一个未参加2016年度拖拉机年检审的车主手中,并将车主姓名、车牌号码一一登记造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其停止使用未年检机车,并限期在15日内主动到市农机局监理站补检。届时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一起进行联合执法,禁止未年检拖拉机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