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多措并举打造“为民法庭”

12.12.2016  16:09

    常宁市人民法院官岭人民法庭坐落于官岭镇,负责受理官岭镇、大堡乡、新河镇三个乡镇辖区内的民商事案件,现有工作人员6人,配备庭长1名、审判员2名、书记员2名、协警1名,辖区人民陪审员4名。

    近年来,官岭人民法庭在常宁市人民法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将“保一方平安、保大局稳定、让人民满意”作为法庭工作的首要任务,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加强和改进法庭工作的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加强和改进法庭工作的重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加强和改进法庭工作的标准,狠抓案件质量,注重调解工作,强化队伍建设,改进纪律作风,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辖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民生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近三年共审结各类案件537件,结案率100%,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陪审率达100%,审判质效考核指标一直排在全院基层法庭的前列。2011年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十佳法庭”,今年12月被推荐参评“衡阳市优秀基层政法单位”。因工作成绩突出,庭长廖雪峰同志多次被市委、市政府嘉奖、被评为全院先进个人,2010年被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2011年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坚持履职尽责,维护公平正义

    基层人民法庭作为法院审判工作的前沿,处于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线,依法履行审判职责至关重要。官岭人民法庭主动扛起这份职责,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健全规范的立案机制,严格落实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实行立审分立、排期开庭、公开监督等一系列工作模式,确保了审判工作的有序开展。近年来,该庭在案件立案受理后,坚持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到当事人,并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小额标的及案情简单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实现了案件立、审、结的良性循环。这样以来,案件审理周期大为缩短,绝大部分案件都能在三个月内结案,进一步有效提升了案件质效。特别是该庭率先推行的“案件审限跟踪管理卡”,对案件全程跟踪管理,实现所有案件均在审限内结案,近三年的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后被作为创新举措在全院全面推行。

    该庭受理的案件主要涉及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财产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合同纠纷等方面,为确保公平正义,该庭牢牢把握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工作理念,在立案时对当事人作好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在审理后作好调处和判后答疑工作,让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确保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该庭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社会反响良好。

    坚持便民利民,打造亲民法庭

    官岭人民法庭辖区的三个乡镇面积大、范围广,为方便群众诉讼,官岭法庭多年来始终坚持驻庭节假日轮流值庭制度,对来庭群众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坚决杜绝有事不办、有问不答及“冷、横、硬、推”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让人民群众任何时候有困难都乐意随时到法庭求助,被当地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之为“诚开绿色通道的法庭”。

    在优化服务的同时,该庭为进一步优化便民利民举措,干警们夏天顶着骄阳,冬天冒着风雪,上门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或进行调解工作,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关注弱势群体。对涉及儿童、老人、贫困户、五保户等合法权益的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如,该庭2015年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年龄较大,原告行动不便,庭审结束后,法庭干警顾不上吃中饭即开车将原告先送回家。原告非常感动,此后逢人就讲“法庭干部好”。对于符合司法救助的对象,按照规定减免诉讼费,及时给予司法救助。近三年来,该庭共减缓免交诉讼费16000余元。如遇到身患疾病的当事人,该庭干警更是带着法律、带着感情、带着关怀,以更加耐心、更加热忱、更加周到的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悉心服务。同时,有针对性地对已审结的婚姻、邻里、赡养、土地承包纠纷等案件进行100%的走访回访,重点了解离婚后子女生活情况和探视权行使状况、抚养费、赡养费给付情况,邻里相处情况等,发现不主动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义务的,耐心释理说法,引导其自愿履行,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坚持多元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法院审判实践证明,调解是定纷止争、促进和谐的最有效工作方法。近年来,官岭人民法庭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职能定位,坚持用和谐理念、和谐标准、和谐方式统揽民事审判工作,注重分析法庭审判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不断调整审判思路,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积极倡行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庭后调解及判后回访的工作方式,做到判中有调、以调定判,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如,今年审理的一起侵权纠纷案件中,被告盗窃原告现金5500元,因系未满刑事责任年龄未追诉,派出所调解未果。原告起诉后,承办法官及时进行庭前调解,向被告法定代理人讲明事实、讲解法律、讲清影响,让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意识到对小孩成长的后果,迅速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全额收到退还的现金后即申请撤诉,既有效缓解了原被告的纠纷,也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进一步做好调解工作,该庭总结多年的调解工作经验,积极改革调解方式方法,主动与司法所、派出所、民政办、村“两委”联系,争取社会各方的支持与配合,努力构建多部门联合调解机制,将司法的专业化、民主化、亲民化更好地结合在一起,从而使大量的家庭、邻里纠纷得以在乡村化解,夫妻反目者破镜重圆,婆媳不和者重归于好,邻里不和者握手言和……这一幕幕,将矛盾消灭在萌芽阶段,较好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严守规矩,树立清廉形象

    政治坚定、公正廉洁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期盼,也是法官最基本的职业素养和规矩要求。作为常宁市法院的派出机构,官岭法庭远离市区中心,工作、生活、娱乐远远比不上院机关,但全庭干警没有因为路途遥远叫苦叫累,没有因为生活不便请求回城,更没有在困难面前选择退缩,而是始终坚守“公正廉洁、忠诚为民”的要求,近年来先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教育、“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秉持职业操守,勤勤恳恳为党工作,兢兢业业为群众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想信念,树立好人民法官的优良形象。如,该庭庭长廖雪峰2015年主审的一起离婚案件,原告在起诉后担心法官不公正审判,硬塞给他一个红包。他坚决拒收并狠狠地批评了原告,还当场将情况电话报告院纪检监察,原告直骂他不近人情。案件宣判后,原告拿着判决书表示口服心服,主动向廖雪峰庭长承认错误。据不完成统计,该庭近年来共拒绝当事人的请吃上百次,拒收当事人的红包十多次,树立了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传递了人民法院的公正公信的真能量、正能量。

来源:常宁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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