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新《行政诉讼法》

20.04.2015  13:57

成竹、肖振辉报道

今天(4月19日)上午,市政府召开第32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主持。

据了解,新版的《行政诉讼法》将于今年5月1号起实施。作为一部“民告官”的法律,行政诉讼法实施24年来第一次修改,对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受邀对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进行了解读。江必新先是充分肯定了长沙各级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探索,尤其是去年国内首部规范政府法制工作的规章——《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还荣获“中国法治政府奖”,为政府法制工作的高效开展和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他结合政府工作实际,深入浅出的解读了新法修订的内容、背景和特点,并重点对“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对政府法制建设提出哪些新的要求?”,以及“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要如何应对新的形势?”进行了深入的阐述。

胡衡华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领会消化,带头学法用法,以实际行动推动依法治市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坚持依法行政,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要建设法治政府,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形象,让每一项政府行政行为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市领导陈泽珲、张迎春、王忠斌、何寄华、夏建平、曹立军、刘明理、黎春秋等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