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食药监局对药品零售企业实施“三个严管”
17.08.2015 19:0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是严格组织日常监管。采取“结合专项、合理穿插、随机抽查、遗漏补查”等办法,适时开展日常检查,重点检查药品采购行为是否规范,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药品销售行为是否规范,处方药是否凭医生处方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否严格“四专”管理,计算机系统操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经营数据是否按日备份等情况。
二是严格GSP跟踪监管。针对已通过新版GSP认证的零售药店,重点检查上次认证缺陷项目整改情况;针对其他零售药店,结合新版GSP 相关要求,检查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三是严格实施电子监管。按照药品电子监管全链条全品种全覆盖的要求,督促药品经营企业按期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对已实施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2015年底前药品经营企业做到逢码必扫,核注核销,并通过电子监管网上传数据,确保药品流向链条的完整。充分利用电子监管网络平台,加强对企业电子监管网运行、核注核销和数据上传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到目前,该局组织市、区两级监管部门已完成药品零售企业全覆盖检查2755家,过年度任务数80%以上;注销220家不符合开办条件的药店;下达责令整改25份;较好地维护了药品流通秩序。(来源:长沙市局市场处范雯)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7.08.2015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