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同步推进

29.12.2014  18:18
  

              今年以来,娄底市委市政府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大市本级和中心城区监管体制的改革力度,在全市率先实行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同步推进。

  一是整合职能优化机构设置。该市将食安办负责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等日常工作职责,质监局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工商局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商务局承担的酒类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全部划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形成对全市食品药品的统一集中有效监管。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加挂食安办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增加综合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等3个科,在综合科加挂宣传应急科、在行政审批科加挂政策法规科、在注安科加挂技术标准科的牌子,下设娄星分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中心城区实行垂直管理。

  二是加强执法和检测能力建设。保留市区两级稽查执法机构,并增职能加人员,设立市举报投诉中心,加挂信息中心的牌子,统筹全市举报投诉工作;将娄星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整体上收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划入市质监部门食品检验机构、职能、人员,组建新的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同时,利用国家支持食品实验室建设政策,拟投资3000万元,按照“资源共享、适度适应”原则,新建市食品药品检验实验用房,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形成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体系。通过建成全市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执法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推动形成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三是增加编制夯实基层一线监管力量。本次改革市本级和中心城区共增加人员编制94人,按照“严控机关、充实基层”的原则,将其中56名新增人员用于建立乡镇监管机构。按照“一乡一所”原则设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14个。城区街道监管所一律按5人编制设置,乡镇所按人口规模大小3-5人不等。全市92个乡镇街道均建立食品药品乡镇监管所,同时,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解决办公场地。市县财政每个所5万元左右开办经费,建立“一村一信息员”为主体的协管信息网络,确保监管执法触角“横向倒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

  四是转变方式实现事前许可和事后监管并重。在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一个窗口对外”、“内转外不转”、“首席代表制”等政策的基础上,将餐饮服务许可权全部下放县市局(分局),将药品零售许可及GSP认证合二为一并下放到县市局实施,依照法律规定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由许可改为备案,并将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和二类备案事项全部下放县市实施,行政审批当天办结事项达到了51%,特别是餐饮服务许可持证经营率始终保持在100%,破解了过往餐饮服务行业无证经营时有发生的难题。在改革中,始终围绕便民利民,进一步优化执法流程,在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增加技术审评职能,将行政审批环节作为市场准入环节独立开展,使业务科室从繁杂的审批审评事项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开展日常监管。监管执法构建了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稽查执法既独立又统一的工作机制,减少了职责交叉,强化了主体责任,提高了执法效率,还能促进互相监督,弥补监管漏洞。(来源:娄底市食药监局王明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