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集中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环保责任体系建设两个文件

16.07.2015  10:19

今年,为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贯彻实施今年1月1日施行的新《环保法》,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株洲市认真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两个重要文件精神,开展了一系列"两个文件"培训学习活动。

7月14日,株洲市组织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市重点企事业单位、市环保系统各单位的负责人和市环保局副科级以上干部260余人在市环保局大会议室集中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环保责任体系建设两个文件。省环保厅法宣处黄亮斌副处长就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保责任体系建设两个文件进行了授课。

下一阶段,株洲市将根据省环保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两个重要文件精神的通知》精神,对去年出台的《株洲市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规定》进行完善,并出台相关的环境问责规定,进一步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市环保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