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获证检验检测机构圆满完成自查工作

02.06.2016  15:22
      根据国家认监委“2016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湖南省质监局湘质监函[2016]135号文件的要求,衡阳市各获证检验检测机构须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新评审准则,于5月22日起通过国家认监委官方网站填报“2016年资质认定自查表”,全面启动自查工作。
      为确保全市获证检验检测机构圆满完成自查工作,衡阳市质监局认证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及时与全市各检验检测机构沟通,认真组织指导自查工作,并采取分行业、分区域的方式进行督促。通过近十天共同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了全市91家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查工作,确保了自查结果的及时、真实、完整、诚信。
      根据国家认监委和省局的要求,下一阶段将通报各单位自查组织和实施情况,公布未按要求自查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此类检验检测机构将被列入行为异常机构名单并录入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相关资质认定发证部门应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并将其作为2016年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在组织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国家认监委将在部分省(区、市)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中,采取“双随机”方式抽取约250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不预先通知的飞行检查。省局也将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开展辖区内的资质认定专项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