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纪委约谈上半年“四种形态”零报告单位相关负责人

21.07.2016  11:37

  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 通讯员 甘艳)市纪委昨日召开专题会议,就市移民局、市交通控股集团等6家单位上半年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报数据为零的问题,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军出席并讲话。

  “感觉很惭愧自责,在管党治党上担当不够、落实不力,没有运用好‘四种形态’,作为单位党委负责人,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主要原因是认识不深刻、理解有偏差。”会上,6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坦诚地剖析了自身问题所在,并纷纷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学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据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市纪委推行“四种形态”工作情况月报制,在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平台开发了“四种形态”工作数据模块,对全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台账式管理,要求各级各部门每个月将相关情况以表格的形式汇总上报,引导督促全市各级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此次约谈零报告单位相关负责人,就是要进行提醒警示、传导责任压力。

  “零报告,说明履责意识淡薄、执纪理念滞后,也反映了对干部严管厚爱的要求没有落实到位。”李军希望大家能够深刻反思,积极整改。他强调,要切实提高运用“四种形态”的思想认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落实好“四种形态”,党委和纪委都有责任,必须深刻领会、自觉践行,真正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方方面面。要着力强化运用“四种形态”的责任担当。权力与义务、责任与担当是相互对应的,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问责,希望大家切实领会、感受到管党治党的责任要求和履责压力,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担当履责。要不断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水平。通过学习,熟悉掌握“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适用情形,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把教育提醒、诫勉谈话、谈话函询等工作做细做实,把常态化的第一道防线筑牢,同时决不能放松后三种形态,既要严惩严重违纪甚至涉嫌违法的“极极少数”,又要从严教育管理好“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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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第一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第三种形态: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