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湘潭市社确定供销综合改革年度任务指标

02.08.2017  11:12
 

近日,湘潭市供销社研究制定出台了《2017年湘潭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任务指标》,对照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本年度改革任务逐月分解,落实到各市直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和市城郊供销社。
        今年5月,湘潭市委督查室、市委深改办、市供销社联合开展了首轮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督察。针对督察中发现的综合改革推动不力、政策资金支持不够、基层组织体系建设进度过缓等问题,市供销社牵头制定了本年度综合改革任务指标,对照《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本年度综合改革任务进行细化分解。
        任务指标分为3大块,一是市财政局等6家市直责任单位,年度工作任务主要是结合各单位部门职能职责,加大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二是湘乡市、湘潭县、韶山市3个县(市)党委政府,本年度要完成将各县级供销社统一划归农口系统管理、设立综合改革专项资金、调整各县级社“三定”方案、加快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加快惠农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综改工作政策资金项目资产支持等综改任务;三是首次将雨湖区、岳塘区纳入综改任务体系,明确由市城郊供销社负责城市两区的综改工作,在建设基层组织体系、建立惠农服务公司、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这次制定的综改任务指标要求,今年全市要新建乡镇基层社16个、村级综合服务社268个,其中基层社标杆社3个、三星级综合服务社5个,确保完成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总任务的30%;要创办专业合作社17家,其中示范社2家;要建设土地托管中心3个,实现土地托管2.6万亩,确保每个县(市)都有一个大田托管中心,农化服务体系建设架构基本健全。同时要解决好工作机制不顺、机构职能不全、专项资金不到位、社有资产不足等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为加快推进综合改革扫清障碍,夯实基础。
        市供销社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协调推进。这是首次制定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任务指标,至2020年止,市供销社将在每年年初对本年度综改任务指标进行分解。下阶段市供销社将加强与市委改革办的沟通,争取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任务指标纳入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