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疾控宣传疫苗科普知识 化解“疫苗犹豫”现象

25.04.2016  21:54

(目前长沙市免疫规划疫苗(一类疫苗,免费接种)常规接种的有11种,可预防12种传染性疾病  。通讯员 供图)

(在活动现场,家长、市民最关心的问题就是疫苗是否安全,能不能接种。通讯员 供图)

   星辰在线4月25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胡伟男 通讯员 胡强) 4月25日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依法预防接种-享受健康生活”。今日上午8点30分,由长沙市卫生计生委主办,长沙市疾控中心、开福区疾控中心以及开福区洪山街道、洪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洪雅社区居委会联合承办的“依法预防接种,享受健康生活”主题宣传活动在恒大雅苑小区举行。长沙市疾控中心组织资深专家与家长们面对面的交流并耐心答疑。现场通过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预防接种知识。

  据了解,目前长沙市免疫规划疫苗(一类疫苗,免费接种)常规接种的有11种,可预防12种传染性疾病,另外3种疫苗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接种用疫苗或重点地区发生疫情时应急接种用疫苗,预防3种疾病。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目前常用的第二类疫苗有流感疫苗、水痘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口服轮状病毒疫苗、23价肺炎疫苗、狂犬病疫苗、流脑A+C群结合疫苗、流脑A+C+Y+W135群多糖疫苗、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脊髓灰质炎-百白破-Hib联合疫苗、霍乱疫苗、乙脑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等,分别可以预防流感、水痘、b型流感嗜血杆菌和肺炎链球菌侵袭性疾病(肺炎、脑膜炎等)、婴儿腹泻、狂犬病、霍乱、乙脑、甲肝等疾病。第一类疫苗与第二类疫苗是相对的,不会绝对不变。第二类疫苗对第一类疫苗是重要补充。并不是第二类疫苗就不需要接种,实际上有些第二类疫苗针对的传染病对人们威胁很大,如流感、水痘、肺炎等,患病后不仅对个人的健康造成很大危害,也增加了经济负担。公众可以根据经济状况,个体的身体素质,为儿童、老人和自己选择第二类疫苗。

  “受前山东疫苗事件影响,近一个月来,全国各地‘疫苗犹豫’现象较为普遍。针对这一情况,今年的活动主题,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经广泛征集、研讨后确定。这一宣传主题,强调预防接种依法有序开展,实施安全接种。”长沙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林希建主任医师介绍,在活动现场,家长、市民最关心的问题就是疫苗是否安全,能不能接种。林希建表示:“儿童因缺乏自主性,接受预防接种是被动的,只有通过家长主动带孩子接种疫苗,才能‘被动转主动’。如果因为‘接种犹豫’而造成疫苗接种率持续下降,极有可能导致该疫苗所针对的传染病的流行或暴发。”

  在咨询过程中,很多家长都表示,半岁多以后的宝宝容易生病,特别容易得传染病。专家解释说,这是因为妈妈给予宝宝的抵抗力到宝宝6个月时,妈妈给予这种先天的“天然的保护”就几乎消失了。随着宝宝的长大,在外面的活动机会增多。宝宝变得极易受到细菌、病毒的侵害,为了避免传染病的侵犯,保证宝宝健康成长,就必须进行预防接种。儿童接种疫苗后,会产生对这种疫苗所预防疾病的特异性抵抗能力,一旦周围出现相同的细菌或病毒等致病因素,儿童可迅速通过体内的免疫力对抗外界的致病因子,大大降低患此种疾病的可能性。即使得病,症状也会比不接种疫苗的儿童轻很多,恢复的快很多。

  专家提醒,在给儿童进行疫苗接种时,成人预防接种也不容忽视,特别是育龄期妇女在怀孕三个月前,完成诸如乙肝、风疹、麻疹、流感、水痘等疫苗的接种,除保护自身不受相应传染病威胁外,还可将保护性抗体给予宝宝(即妈妈通过接种疫苗获得保护性抗体是未来宝宝获得胎传抗体的前提)。此外,重视成人接种如对60岁以上人群进行流感疫苗、肺炎链球菌疫苗接种;对高校学生、中小学生、社会福利院等集体单位进行麻疹、腮腺炎、乙肝、甲肝、流感、水痘等疫苗的接种将充分发挥疫苗在预防针对性疾病中重要作用,有效降低腮腺炎、流感、水痘等疾病的聚集性发病。

  林希建指出,现在,不少家长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别人的孩子都打了疫苗,我的孩子一个人不打疫苗问题不大,这种“赌博式”的错误选择,不仅让孩子面临被传染病侵袭的风险,也将导致群体免疫屏障的破坏。他表示:“希望广大儿童家长能正确认识预防接种,按程序让孩子完成疫苗接种,为孩子撑起预防疾病的‘保护伞’,也为构建‘群体免疫’屏障出一份力。”

  长沙市从1978年开始实施儿童计划免疫以来,分别于1988年、1990年和1995年实现了以市、县和乡为单位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85%的目标,2000年完成了无脊髓灰质炎的国家级证实工作。2003年,长沙市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实行免费接种;从2008年起,又陆续将麻风腮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等纳入免疫规划,实现“14苗防15病”。多年来,全市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持续保持无脊灰状态,连续多年无白喉、百日咳、破伤风病例报告,麻疹、风疹、流脑、乙脑等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维持在较低水平,全市15岁以下人群乙肝表面抗原(HbsAg)流行率控制在1%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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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接种是每个人及家庭的权利,更是责任和义务。每个家庭有责任和义务做到:

  ⑴当孩子出生后,您(不论户籍)现居住地所在的接种单位可为您及您的孩子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接种前出示接种证)。接种证是您孩子预防接种记录的有效证明。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要查验接种证。接种证应妥善保存,如有损坏或遗失,及时补办。

  ⑵认真了解我国预防接种政策、法规及预防接种相关知识。接种前,向医生如实反映孩子的近期健康状况、既往接种史和不良反应史、孩子及家庭成员的过敏史和患病史等,尤其是近一周内有无身体不适等情况,不得隐瞒孩子的病情,以便接种医生全面了解儿童身体状况,决定孩子是否可以接种相应疫苗。

  ⑶疫苗接种完毕后,应将孩子留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如无不适方可离开接种现场。要让孩子适当休息,不要做剧烈运动,不要吃辣椒等刺激性食物,暂时不要洗澡等,尽可能减少接种疫苗带来的副反应。对于孩子预防接种有关的任何问题,均可咨询接种医生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⑷较长时间带孩子外出时,应携带接种证到外出地的接种单位为孩子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