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初步完成二次对接工作

08.09.2016  17:32

 

我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宋建明市长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和确定了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标志着我市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基本完成。

目前,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初定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类型包括:水源涵养功能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石漠化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合计455.8平方公里,其中一类管控区34.94平方公里;风景名胜区55.46平方公里;森林公园95.24平方公里(一类管控区6.68平方公里);省级以上湿地公园5.09平方公里;省级以上地质公园55.46平方公里;省级以上公益林506.14平方公里(其中一级国家级生态公益林14.51平方公里)。

具体划定占比为: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760.29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为40.11%。其中,一级管控区面积为41.88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为2.21%。二级管控区总面积为718.41平方公里(剔除二级管控区类型内部重叠和一级管控区重叠部分后),占国土面积比例为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