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民曝办过户公证被收取加班费 司法厅要求核实

11.02.2015  13:13

2月7日,市民张翼出示公证书和收费发票。据其反映,在办理一起公证手续时,他缴纳2800元,但公证员只开出了1600元的票据。图/实习记者张迪

  红网长沙2月11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朱远祥 实习生 杨卓)市民张翼在帮姑姑张季华办理房产过户公证手续时,缴纳了2800元费用,其中1200元当时未开票据,张翼说,公证员肖某某称这笔费用为“加班费,可以不开票”。如今,肖某某又找到张翼,要退还这1200元,因为张季华隐瞒相关情况,已经出具的公证书被撤销。

  张翼不愿收这笔钱,并提出质疑:办理公证能否收取“加班费”?其收费标准又是怎样的?湖南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整个公证服务收费项目中,并没有“加班费”一项。在“公证加快”服务中,收费标准为每件50元,“最高不超过100元”。

  日前,市民张翼在红网《百姓呼声》发帖投诉称,自己到蓉园公证处办理房屋过户公证手续,缴纳了2800元,公证员称部分费用为“加班费”,未开取足额发票,且拿到公证书后又被撤销。

  2月10日,当事公证员肖某某回应称,公证书之所以被撤销,是因为当事人张季华(张翼的姑姑)隐瞒了相关情况。发现公证书“有问题”后,她和另一名公证员曾到张翼家退还未开票的1200元。

   当事人交了2800元,其中1200元未开票

  这是一次财产继承权公证,涉及长沙市岳麓区一套57平方米的房产。

  张翼说,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他的姑父、台湾人殷天运,多年前已去世,房屋的出租收益一直归殷天运的妻子、张翼的姑妈张季华,但房屋产权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

  2014年12月,张季华委托张翼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张翼介绍,2014年12月9日,他和姑妈一行4人来到长沙市蓉园公证处位于枫林一路的办证点,接待他们的是公证员肖某某。双方谈妥,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及另外2份委托文书公证,总共的公证费用为2800元。

  “她(肖某某)把门关起,然后说只能开1600元的发票。”张翼回忆,肖某某当时对他们说,未开发票的1200元,是用来买东西“打点领导”。

  两天后,他拿到了公证书及一张1600元的“公证费”发票,公证书上盖有长沙市蓉园公证处及公证员的印章。

  然而,数天后,张翼得到消息,公证书被撤销,房产过户手续被冻结。

   公证员是当事人要求不开票的

  2月9日,记者陪同张翼与公证员肖某某见面,肖某某介绍了办理公证书的经过及收费情况。

  肖某某说,张翼的一位亲戚是她老乡,曾就此事向她打过招呼。考虑到张季华从台湾来一趟不容易,她决定从速办理。

  “我没做调查。”肖某某说,张季华提供的户籍资料是并不完整的“除户部分”,“按规定除户部分是不能作为依据的,当时我为了抓紧时间,把这个作为亲属关系的证明来用了。

  肖某某说,后来经过调查发现,张季华隐瞒了丈夫与前妻生育子女的情况。在为张季华等人出具房屋继承公证书数天后,长沙市蓉园公证处致函房产部门,撤销该份公证书

  至于收费问题,肖某某说,此次公证费用本来为3600元:房屋估价30万元,按标的1%收取的公证费是3000元,加上另两份委托书公证600元,“最后优惠了800元,只收了2800元。

  肖某某承认,当时收取2800元,只开了1600元发票,“是他姑妈(张季华)要我别开票的。

  “就是加班费。”肖某某说,为了快速办理公证书,她连夜加班,“加班费可以不开票”。对于1200元用于“打点领导”的说法,肖予以否认。

  肖某某介绍,发现公证书有问题后,她和另一名公证员曾到张翼家退还1200元,但张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