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民政局开展城乡低保整改验收

12.11.2014  18:33

为全面检验各乡镇、办事处对《湖南省2014年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施方案》、《耒阳市城乡低保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落实和完成情况,自10月28日起,耒阳市民政局启动了全市城乡低保整改验收工作。

按照《2014年耒阳市城乡低保整改验收方案》,该局组成8个验收小组深入各乡镇办事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入户走访、询问群众等方式,着重对组织领导,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操作规范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量化评分。一是认真查看了各乡镇办事处是否召开了整改会议;是否出台了整改方案;是否落实了驻村干部、乡镇长(办事处主任)签字责任。二是认真查看了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宣传资料、宣传效果。三是对选取的村(居)委会进行入户调查和走访群众,检查重点保障对象是否全部纳入保障范围,重点清查对象是否全部清退;是否对2012-2013年已经完成民主评议的村进行了“回头看”;是否对未完成民主评议的村,按民政局相关要求完成了民主评议,并落实签字程序。是否落实乡镇办事处的审核主体责任(按程序进行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且新增低保对象是否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是否明确驻村干部职责(100%完成低保入户核查,原在册对象100%填写审核审批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对象是否进行了备案。民政办事大厅建设情况,是否按要求悬挂社会救助站牌子,办公设施是否配齐(电脑、网络、电话、打印机、办公桌椅、档案柜),是否建立监督机制(阳光牌,制度牌,举报箱)。是否公开办事程序;是否及时、完整公示低保对象信息。低保对象信息是否已录入管理系统,并与电脑台账一致。是否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了信访转办函及信访事件的办理。是否确定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类别;是否及时上报低保对象家庭变化情况。

此次验收结果按各乡镇办事处得分高低依次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12个,B类13个,C类12个。验收结果与2014年社会救助绩效考核等级挂钩。(作者 罗湘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