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检察院一案件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

01.03.2017  12:18

  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传来喜讯,在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2016年度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评选活动中,由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监所科科长张红生承办的“张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故意伤害)”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

  此次共有200件案件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醴陵市人民检察院为株洲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单位。

  据悉,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并移送审查起诉。之后,张某某父亲以双方打架只羁押一方为由,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并向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张某某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理由是申请人有固定住处,能保证随传随到,不会妨碍诉讼程序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醴陵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受理了该申请,在认真调查,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严格依程序、依条件审查,最终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作出了取保候审决定,有效维护了司法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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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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