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强化审计监督环节

31.07.2018  00:13
  

近日,常德市政府印发实施《常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为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项目管理,提高投资绩效立下了规矩。

办法》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审计机关的意见,对审计机关近年来通过要情专报、信息动态等途径,就政府投资领域存在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规定,随意变更设计、突破概预算,漠视质量监管等问题提出的建议予以充分吸纳,着重加强了审计监督环节的制度设计。

办法》从总体原则、投资决策、项目审批、概预算管理、招投标管理、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充分吸收了原有相关文件成果与项目管理实践经验,进一步厘清了审计、发改、财政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明晰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强化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概预算调整审计监督等重要环节的制度设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结算、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重大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对国有企业自营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建设项目增加投资额超过原核定概预算10%的,须先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

办法》是常德市第一个全面约束政府投资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对建立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将发挥重大作用。(供稿人:姜帆  审批领导:李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