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政府出台政策“干货”支持国检中心建设

08.11.2016  20:08
      为进一步促进国检中心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服务地方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引领作用。近日,郴州市政府印发《关于郴州市国家质检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郴府阅〔2016〕59号,出台系列政策“干货”支持国检中心建设。
      一是创新运行机制。允许国检中心由现在的“三合一”向“三加一”转变,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同意其在完成有关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工作的同时,发挥技术平台优势,强化市场服务职能,寻求战略合作伙伴,组建股份制企业(检验检测公司),实现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变;同意国检中心开设银行账户,使用税务发票收取经营性技术服务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市财政统筹20%后全部返还。
      二是加大财力保障。市财政一次性安排专款260万元支持国检中心购置石墨烯检测急需的X-衍射仪和扫描电镜等大型关键设备;从2016年开始,市财政连续5年每年补助国检中心运行经费200万元。
      三是加快平台建设。由市商务局指导帮助国检中心建设省市级对外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中心服务对外贸易,加大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外贸企业检验检测经费专项补贴力度;由市科技局协助国检中心建设国家级、省级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支持中心申报科技项目及引导资金;由市发改委继续指导国检中心申报国家级或省级高新技术服务业平台,并从高新技术服务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
      四是授权人才引进。给予“一所两中心”适度人才引进自主权,对引进副高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的实行考察制,对引进全日制硕士以下学历的允许设置门槛招考;在单位性质没有确定前,国检中心的绩效总量系数由现在的1.2提高到1.5,确定为公益二类后绩效总量系数为2.0;鼓励国检中心技术创新,设立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市政府按50万元/站标准予以奖励。
      这些利好政策的出台将助力郴州市国检中心发展,进一步提升国检中心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向全社会提供更加精准、方便、快捷的检验检测和技术服务,为郴州市石墨和有色金属产业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