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政府出台全省首部国土资源管理规定

09.01.2015  23:30

近日,永州市政府出台了《永州市国土资源管理规定(试行)》,成为全省第一个由政府发文明确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的市州。

规定》共十章289条,于2015年1月1日施行。主要包括总则、土地规划与计划、土地征收、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土地监测与供后监管、土地登记与测绘管理、土地整治与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等内容,基本覆盖了国土资源管理各个方面工作。

规定》指出,土地利用实行规划管理和计划管理,一切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应当将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有机统一;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重点划定城镇村用地扩展边界,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引导园地、林地向条件适宜的丘陵和荒坡集中。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不得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和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其他非农建设项目。各类建设宜不占或者少占耕地,鼓励利用低丘缓坡地、未利用地进行建设。建设占用耕地应及时补充同等质量和数量的耕地。城乡规划建设用地应当避让基本农田。

规定》明确,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工业项目申请用地计划,应当符合一定条件: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预期年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配套设施用地不超过总面积的7%、厂房按多层建设、绿地率小于10%。投资总额低于1亿元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安排用地,推荐使用标准厂房。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用地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三类标准执行:居住用地7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等用地40年。

规定》要求,建立土地供后动态联合监管机制,国土、住建、房产等部门及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等按各自职责共同促进项目按期开工、竣工。对低效利用土地的处置,应当遵循盘活存量、以用为先的原则进行处置。依法收回闲置土地,对依据规划经批准建设的地上建(构)筑物按照经审计认定的重置价格予以相应补偿。收回的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应当纳入政府土地储备。闲置土地在依法处置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手续。被认定有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在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受理其新的用地申请。辖区内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15%以上的,市人民政府将对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辖区内年度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在全省、全市排名靠前的,市人民政府将对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

规定》强调,采矿权设立应当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并依法经国土、环保等部门审查批准。不符合采选行业准入条件或者大矿小开的,不予设立采矿权。地热(温泉)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勘查和开发利用,并实行有偿开采和使用制度。矿泉水水源地实行年检制度。

记者观察: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当前,我国经济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的“新常态”。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2014年12月23日到省国土资源厅调研国土资源工作时强调,在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树立法治思维,依法实行最严格的资源管理制度,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在服务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好作用。

加强各级人民政府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切实推动各级人民政府把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做到谋划到位、资金到位、指导到位、监管到位。永州在全省率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国土资源管理规定,10章289条,措施扎实,亮点很多:建立土地供后动态联合监管机制、矿泉水水源地实行年检制度、投资总额低于1亿元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安排用地、因地制宜引导园地林地向条件适宜的丘陵和荒坡集中......条条都是新常态下切实加强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要举措。从这个意义上说,永州走到了前面。(刘泉子  永州市局  汤莉/文  万波/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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