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湘潭市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督察

23.06.2017  12:03

为推动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近日,湘潭市委改革办、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督查室组成联合督察组,以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资料审阅、实地督察的形式,对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3个县市和市财政局等6家市直单位,就配套文件政策出台、组织架构建设、农化服务开展、财政专项资金落实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察。

从督察情况看,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会之后,各县(市)党委、政府和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均以不同形式研究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各县(市)均成立了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将综合改革工作列入重点改革事项,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湘潭县已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其他县(市)配套文件即将出台。绝大部分市直责任单位明确了一名分管负责人、一个业务科室负责综合改革工作,并根据职能职责落实了相关配套政策予以全力支持,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形成了一定合力、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督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单位工作主动性不强;改革创新意识不强,特别是基础薄弱的部分县市社畏难情绪较重,攻坚克难的担当精神不足;工作进度不平衡,个别县(市)工作相对滞后,有待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下一步将以督办函的形式下发到各相关责任单位和各县(市),逐一挂号督办,根据问题清单限期对标整改到位。

督察组要求市供销社要加强与各责任单位的协同配合,加大对各县(市)的指导,建立综合改革任务推进定期通报制度,确保综合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各相关责任单位和各县(市)要根据任务指标体系,进一步压实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全年改革任务如期按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