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食药监局明确县市局机构改革“四要点”和人员安置“四原则”

13.08.2015  11:57
  近期,娄底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构组建、人员划转和职能交接基本到位,为指导县市局尽快理顺工作机制、及早履行新职能,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李耀文局长在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长座谈会上明确各县市局机构改革“四要点” 和人员安置 “四原则”。

  机构改革“四要点”:一是新进人员的安排要科学合理,确保大局稳定;二是要尽快落实新组建部门的办公场地和设施,尽早开展工作;三是抓紧抓好入门培训,做好新进人员“传帮带”工作,以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四是科学划分县乡事权,配强配足基层力量,赋予基层站所一定的执法权,使监管重心下移。

  人员安置“四原则”:一是要严格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去向安排整合划转人员岗位,依法依规办理人员调配手续。二是坚持就地就近安置,尤其是乡镇划转人员要尽量稳定在原工作地监管所。三是职务对等安置,在原工作单位有职务的整合划转人员,原则上应安排对等的职位。四是组织统筹,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当调配人员岗位,但应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来源:娄底市局申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