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委出台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见》

23.01.2017  19:38

  1月21日,郴州市委下发了《中共郴州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小落实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市委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根据中央、省委有关规定,结合郴州市实际而作出的重大举措。

  为起草《意见》,市委专门成立了起草小组,由市纪委、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政研室等单位参与。《意见》从酝酿到定稿,历时两个多月,多次征求市委常委、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及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有关单位党组的意见建议,数易其稿,并在五届市委二次全会上审议通过。

  《意见》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把握、切实担当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政治责任,始终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郴州落细、落小、落到实处。

  《意见》明确,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准则》提倡的严格执行,《准则》要求的坚决做到,《准则》禁止的坚决不做。

  要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党委(党组)监督的主体责任,发挥纪委监督的职能作用,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基础作用,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抓住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着力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切实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意见》要求,要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着力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小落实。

  《意见》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更加坚定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小落实,为加快建设“五个郴州”、打造湖南“新增长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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