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妇联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

02.04.2019  09:11

——扫黑除恶 巾帼在行动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株洲市妇联组织机关干部召开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并组织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全体干部职工提高了认识,增强了扫黑除恶意识。

会上,市妇联副主席李昱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求机关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市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强的责任担当,学习熟知黑恶知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活动,不断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胜利。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妇联党组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抓住“三八维权周”“6.26国际禁毒日”“国际反家暴日”等重要节点,结合“三下乡”“春风行动”“建设法治株洲·巾帼在行动”等契机,整合资源,组织各级妇联深入各社区、乡镇和家庭,开展以宪法、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反邪教等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引导广大妇女遵纪守法,抵制黑恶势力,积极踊跃揭发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自觉参与到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行动中来,为全市凝心聚力同心打赢扫黑除恶战争,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扫黑除恶相关知识: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以下对象: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

1.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软暴力”具体: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我市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举报途径:

举报途径有4种:一是当面陈述,前往市扫黑办(市委312室)、市公安局扫黑办当面举报;二是电话举报,拨打110、28680305、28683207举报;三是信件举报,将线索材料邮寄至市扫黑办、市公安局扫黑办。四是邮箱举报,将线索材料通过网上邮箱发送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