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长沙市基础教育“网络联校”首批授课校的通知
长教通〔2015〕142号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小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精神,提高农村偏远地区教学质量,缩小城乡数字教育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长沙市网络联校建设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建立13所基础教育小学网络联校授课校(其中浏阳市6所,城区7所),主要开展小学音乐、小学美术等学科的教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申报工作由长沙市教育局组织,长沙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具体实施,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授课校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1.各申报学校应认真填写《长沙市基础教育“网络联校”授课校申报表》(见附件1),并向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2.各教育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长沙市基础教育“网络联校”授课校申报标准与相关要求》(见附件2)对所申报学校进行评选后择优推荐,于11月13日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报送至长沙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信息科。城区各教育行政部门(含高新区)至少推荐申报1所学校;
3.市教育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7所学校为长沙市基础教育“网络联校”首批城区授课校,并在长沙教育信息网公示。
三、相关事项
1.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高度重视网络联校的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教育信息化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开展好城区授课校的审核、评选和推荐工作。要科学规划网络联校主校与分校同步互动课堂所需的互联网网络带宽及相关网络设备配套工作,优先保证网络联校同步互动课堂的正常运转。同时要建立确保网络联校正常运转的长效机制,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网络联校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将纳入市教育局对区县教育局年度考核内容。
2.长沙市基础教育网络联校第一期建设13所网络主校和40所网络分校,目前将采用1(主校)+3(分校)的建设模式,项目建设预计12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2016年上学期正式开通同步互动课堂和专递课堂。
3.联系人:长沙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信息科(市教育局9楼) 汤映玉 0731-84899784
附件:
长沙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