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场环境组对标督查市场创文情况

30.07.2016  02:06
     7月13日、14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场环境组对照测评标准,对全市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商业大街等实地考察点的创文情况进行了督查。


     市场环境组负责督查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中,有农贸市场36个、大型商场、超市22个,主要商业大街2条,加油站38个,工商、移动营业厅等窗口单位311个。此次主要对雨湖区的市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海水产市场、河西商务区平战结合人防地下商城;岳塘区板塘农贸市场、芙蓉农贸市场、莲城步行街以及步步高超市、心连心超市门店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餐饮、熟食、食品固定门店、摊位是否按规定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并亮证经营;有无出售过期、变质食品,伪劣商品现象;有无必要的食品卫生安全措施,如防鼠、防蝇、防尘等“三防”措施等。



    督查组发现,部分门店、商户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部分商户散装食品露天经营,没有“三防”措施,部分门店存在过期食品等。督查组负责人当场对照测评标准,交办了相关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表示将定期督查整改情况,对限期未整改的要进行回头看,要求整改单位做到对标达标,督查情况将纳入创文考核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