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辟农民增收渠道

05.04.2016  22:21
  经过多年的发展,冷水江市农民合作社已初具规模,成为了农民增收的主渠道,是该市新兴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在该市农业生产中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期,我们组织对冷水江市农民合作社的建设发展情况开展了调研,走访了该市农业生产中各个领域的农民合作社的状况,听取了他们的一些意见与建议。
  一、基本情况
  据走访调查,目前冷水江市农民合作社的主要模式有:一、专业大户领办型。是由种养及加工大户牵头发起,以“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模式。二、龙头企业带动型。是由企业牵头发起,以“公司+合作社+基地”的模式。三、村干部领办型。是由村干部组织发起,以“村集体组织+合作社+农户”为运行模式。该市已有杨梅、葡萄、香柚、金银花、中药材、水稻、油菜、蔬菜等种植专业合作社,生猪、肉牛、水产品、特种动物养殖等养殖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等农机合作社,近年来,合作社发展迅猛,给该市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强劲动力。农民合作社通过集中生产要素,实现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通过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产品销售,降低了生产与交易成本,通过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解决农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突破了单个分散经营瓶颈,实现了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组织建设成了新型的农业经营组织,从而帮助农民增加了收入,形成了“烧旺一炉火,照亮周边人”的态势,意义十分重大,特别是农业机械已经广泛应用到了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与环节,大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二、存在的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冷水江市属于丘岗山地区,田土面积少,又是资源型的工业城市,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农民务农的积极性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受自然环境、农户自身素质、收益状况等各种因素的制约,目前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经营规模较小。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认购资本金不多,固定资产较少,经营规模小。规模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必然会带来运营管理水平的低下,使农户对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的抵御能力得不到有效的增强。另一方面入社社员少,带动农户和辐射范围低。二是产业层次偏低,缺少深度加工。从产业覆盖程度来看,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绝大多数以水果、水稻种植业等生产领域为主,从事农产品深加工、储存的相对较少,更缺乏向流通环节和新兴产业等方面的拓展,带动效益不够显著。三是运作不够规范。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低层次的家庭作坊式的经营,缺乏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有不少合作社只是登记注册,并没有开展实质性的生产联合服务,只是一个名义上的成立;也有一些是借用名义,为自己的农产品进入市场(超市)或享受政府优惠和补贴政策提供方便。同时,在组织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方面,缺少具有针对性的操作办法和议事规则,缺乏具体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即使有制度的,也没严格执行,无约束力,导致成员对合作社的期望值不高,社会影响力不大。四是缺乏经营和管理等方面人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一般都有一个或数个“能人”起着极为关键的核心带动作用。目前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牵头人,大多是一些农村能人、农机手和专业户,多数属于传统农民,学历不高,缺乏专业知识。加上农业是弱势产业,许多管理和经营人才并不愿意投身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此缺乏专门的管理人才和经营骨干。
  三、对策与建议:
  立足当前农业现实和发展要求,要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促进依法办社、依章办事;必须围绕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必须通过政策引导与推动,部门协作与联动,切实形成支持合力;必须按照典型示范引路、强化指导服务的要求,加快推进管理规范化、生产机械化、经营品牌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建设。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是对我国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基本经营体制的完善,是农业专业化、产业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无论从外地的经验和农村的实践来看,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日益显现降低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绩效。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提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破解“三农”难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措施,作为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战略举措来抓,真正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要改进管理方式,改善服务态度,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发挥政府优势,加强指导和服务。一方面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作。针对当前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不够规范,部分农民合作意识淡薄的问题,政府部门可通过选派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的方式加以指导,积极帮助合作社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切实发挥“三会”功能,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并强化执行,落到实处,依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同时,可以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样板,让示范社领着农民干。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增强农民的合作经营意识,湖南省政府扶持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就是一项非常好的举措。
  (三)、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力度。近年来,中央连续出台了支持农业发展的一号文件,省政府大力实施“百千万”农业发展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生产大户是农业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各地要抓住机遇,积极落实上级的政策并且出台相应的扶持意见,并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落实好已有的扶持政策,督促已出台的政策兑现到位(比如省财政要求地方配套扶持的资金,地方财政要想方设法确保到位),支持巩固好一批农民作业合作社的建设发展。另一方面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政策的其他需求,对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农机机棚库建设、品牌创建、自营出口、农超对接、产品展销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活力和竞争力,引导种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加工生产型合作社转型,加大农产品加工项目的引进力度,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重点用于营销拓展能力、人才培训、信息服务建设等内容。
  (四)、加强培训和人才引进,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和管理人才等方面缺乏问题。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专题培训等种种方法,分期分批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财会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培养,选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到专业院校进行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也可以通过实地考察、观摩学习和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他们的经营管理素质,逐步培养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同时,通过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积极实施“专家进社”服务行动计划等举措,千方百计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技水平和经营能力,逐步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和管理人才缺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