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十二五”回眸

07.03.2016  12:42

  “十二五”期间,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大局,着力促就业、优社保、引人才、护权益,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保障了人社事业健康持续发展。2011年来,连续三年绩效考核排名全省第一,2012年为我市成功入选国务院授予的 “全国创业先进城市”,2015年成为全国首批五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建设示范区之一,为加速郴州起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了强大动力。

  一、紧扣发展大局稳就业,为经济转型注入“强心剂”。“十二五”的五年,是全市人社部门积极应对“三期叠加”压力,加压奋进、破浪前行稳就业的五年。全市实现新增城镇就业32.6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2万人,稳定的就业指标成为了我市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强心剂”。一是力争园区用工有求必应。一方面,不断完善和改进供工机制,逐步形成了以“双百工程”为核心招工、以职业技能培训为核心优工和以扩大就业补贴及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渠道为核心稳工的“三位一体”保用工体系。另一方面,深入实施园区用工监测,狠抓用工信息发布,做到情况随时掌握,措施及时跟进,基本实现园区用工有求必应。五年来,为园区输送劳动力21.8万人;安排使用就业专项资金近15亿元,惠及1000余万人次;50万人通过职业培训掌握了一技之长;13.5万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二是力促创新创业有声有色。2012年成功创建首批“国家创业先进城市”。2014年来,紧紧围绕国家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下定“更上一层楼”的决心,建立健全了考核推动、部门联动机制,大力实施“郴14条”、“八补贴二扶持”等优惠政策,着力提质孵化基地、提升创客能力,创新创业工作强力推进。五年来,全市共发放创业贷款19.2亿元,直接扶持3万人创业,带动就业7.9万人,每年新增税收约60亿元,经济发展新引擎逐渐发力。三是力保重点群体就业有困必扶。对就业困难群体建立台账,通过就业技能提升、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发放等方式,做到建档一人、援助一人。“十二五”期间,失业人员再就业10.3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4.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低于4%。

  二、紧贴百姓之心强社保,成民生持续改善“先行者”。“十二五”的五年,是全市人社部门为民情怀一以贯之、全力兜牢社保底线的五年。截至目前,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数540万人,发放社会保障卡250万张,基金征缴总收入196.7亿元,待遇总支出223.8亿元,待遇发放率始终维持在100%。一是社保体系不断完善。在全省实现“两个率先”(率先实现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率先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有效促进了医疗公平,减轻了医疗负担,受到了杜家毫省长高度赞扬。实现了城镇职工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极大方便了群众就医。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市应纳入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全部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筑领域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保障了被征地农民和建筑工人征有所养、伤有所医。二是社保待遇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从1299元/月增加至1858元/月;失地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55/元增加至75元/月;参保城镇居民享受大病保险待遇2792人次,人均报销3071元,降低个人费用9.4%;54万名60岁以上农民全部按月足额领取了养老金待遇;工伤保险支付工亡职工待遇人均达到53万元;生育保险实现了参保职工分娩费用政策范围内“零支付”。三是社保基金平稳运行。坚持守住基金安全就是守住人社工作生命线的理念,严格执行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关键岗位监督制度,在全国率先引入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人脸识别系统,多年来,我市未出现一例社保基金案件,牢牢守住了基金安全的一方净土。

  三、紧遵规范导向优管理,当人事人才改革“主力军”。“十二五”的五年,是我们激发人才活力,推进人事改革取得关键成效的五年。一方面,人才强市战略有效落实。截至2015年底,全市人才队伍总量达30.5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7.8万人,高技能人才9.7万人,本科以上学历占34%,研究生以上学历占1.3%; 2011年来,全市先后引进各级各类人才8716人,其中博士32人,硕士995人,外籍专家20名;成功获批国家级引智项目8个,省级引智项目83个。2011年、2015年相继在在郴州烟草公司、湘能华磊光电成功创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双双实现了我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突破。另一方面,人事管理工作扎实推进。2011年来,我市公开招录公务员3153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05人。全面完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启动实施了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工作,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单位1939家,核准岗位总数8.5万个;启动实施了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管理工作,完成市直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1.1万人;启动实施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全市95%以上的事业单位和98%以上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了聘用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审核审批工作全面完成;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工作补贴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人员清理整治行动有效推进,清理人员398人。

  四、紧把维权关口促和谐,做职工权益保障“监护人”。“十二五”的五年,是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职工根本权益的五年。一是健全机制促和谐。开全省之先河出台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文件,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2011年的725元增长到2015年的1130元,就业公平不断提升。在全市范围深入推进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制度,全市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6%,合同签订率达90%。二是强化维权促和谐。2013年起推进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入户保障金已突破7000万,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动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了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在全省率先实现劳动仲裁“三分离”制度(即立案与审案分离、办案与监督分离、仲裁员与书记员分离),有力维护了仲裁公平公正。五年来,共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4.9亿元,受理人事争议仲裁案件6847件,审结6651件,受理劳动监察案件5193件,审结5052件,结案率分别达97.1%、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