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 永州市东安县局“五强化”力促发票管理上台阶
今年以来,东安县地税局围绕收入中心,进一步拓展发票服务征管需要的重要作用,通过“五个强化”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发票使用管理宣传力度。 创新宣传形式,通过门户网站、纳税服务微博、QQ群以及办税辅导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发票管理办法》以及发票管理有关知识,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同时,运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消费者提高索取发票的主动性,在全社会营造自觉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发票的验旧审核力度。 注重发票验旧缴销过程中对发票开具规范性的检查,以及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虚报、漏报和瞒报发票收入额的现象,发现连续3个月超过定额的个体纳税人,对其及时进行定额调整,以达到“以票管税”之目的。
三是强化内部管理的追责。 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不搞“下不为例”,一律按章办事,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方式落实。共分两类:(一)是日常不规范开具发票行为的处罚,以次月的发票检查通报告知其本人;(二)是发票专项检查,重点是对税管员以往发出去又找不到纳税人的,在限定期限后仍找不回发票的,一律从重予以经济处罚,或视情另给予行政处分。今年有一名税管员被处以7500元的经济处罚。
四是强化外部发票专项检查。 组织执法人员定期深入纳税户(领用地税发票户)调查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重点对纳税人开具发票程序是否适当、时限是否符合规定、业务是否真实及发票保管是否安全等内容进行检查,对违规开具、使用发票的纳税人,在对其宣传教育的同时,严格依照《发票管理办法》予以处罚,以维护良好的发票管理秩序。
五是强化发票印领程序的到位。 为防范执法风险发生,针对“依照政策规定,纳税人从税务机关领取发票不再收取工本费,仅对申请印制函头发票的客户,由承印方与业户自行协商收费”的新情况,该局在做好宣传的同时,对申请印制函头发票的纳税人,坚持要有“申请报告、印制合同书及付费承诺书”等法定程序,积极做好“搭桥人”,不当“包办人”,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出现。
编辑:杨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