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蓝 巾帼红 建功有我齐奋进 ——永州市妇联调研零陵区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

08.06.2020  15:15

“‘巾帼文明岗’是以妇女为主体, 在生产、 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岗位上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 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城乡一线妇女集体。”

为更好推动我市创建巾帼文明岗,6月5日,永州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黄玉芳一行调研零陵区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实地查看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岗位创建情况,现场指导争创省级巾帼文明岗。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刘贤华、周爱萍,四级调研员李蓉参与调研。

在区委区政府、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在市、区妇联的精心指导下,通过成功创建市级巾帼文明岗,争创省级巾帼文明岗,我们在工作中做到了业务受理‘零积压’‘零差错’‘零投诉’,全力打造了新时代党和人民满意的规范服务文明窗口。

听取零陵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人所做的情况介绍后,黄玉芳充分肯定了该队争创巾帼文明岗的突出成效,对她们所倡导的“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颗诚心办事,一句好话送行”工作原则印象十分深刻,非常赞赏她们的凝聚力、执行力以及奉献精神。

黄玉芳指出,在打造优秀团队、先进集体的基础上,也要注重个人典型的树立。黄玉芳强调,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在这个伟大的时代,大家在自身业务工作上要大展身手,在妇女工作上要有所作为,在引导女干警听党话、跟党走,更好履职尽责上进一步发挥“半边天”作用。

调研组还就争创省级巾帼文明岗,提出了详实的建设性意见,帮助该队更好补齐短板,创先争优。

据悉,“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是“巾帼建功”活动的重要载体, 是以促进妇女成长成才和所在单位发展进步为目标,以倡导职业文明、树立行业新风为核心, 以行业规范和岗位职责为标准, 以科学管理为手段, 以倡扬岗位职业道德、提升岗位技能和提高岗位效益为重点, 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巾帼文明岗”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命名的 “巾帼文明岗”不搞终身制, 凡符合条件的继续挂牌, 否则予以摘牌并撤销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