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女子怀孕93天就遭遇家暴 已收人身保护令

07.03.2016  16:19

   原标题:  一个家暴受害者的非典型自救

  核心提示: 2000年,株洲县女子张倩怎么也不会想到,才怀孕93天的她,就遭遇了家暴。丈夫何某的本来面目,到这个时候才真正显现出来。

  株洲网讯(株洲日报记者 胡文洁 通讯员 刘丹)2000年,株洲县女子张倩(化名)怎么也不会想到,才怀孕93天的她,就遭遇了家暴。似乎,丈夫何某的本来面目,到这个时候才真正显现出来。

  此后,经常性的谩骂、拳打脚踢成为张倩在家里要忍受的“家常便饭”,而丈夫暴烈的性格,丝毫不仅于此:发起脾气来,还经常摔东西,将家里家具、电器等砸烂。

  为了孩子,也为了家庭,张倩选择了忍耐,可这一忍就是十几年。

  十余年家暴受害者,收到法院的人身保护令

  2013年7月10日,在刚刚忍受了一次严重的家暴后,张倩向株洲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能再忍了。”张倩告诉法官,在当年4月份的一次家暴中,作为上门女婿的何某不仅又打了她,砸毁了家中财物,“还殴打了我妈。”

  该案立案后,张倩仍不“满足”,她告诉法院法官,“我现在非常害怕,我希望有人能保护我和我妈!”

  当年7月,株洲县人民法院在向当地派出所了解了相关情况,并调取了警方接警资料,查阅了张倩提交的自己及其母亲的伤情照片、病历本等证据后,综合认定张倩的人身保护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发出了该县首份人身保护令。

  收到“禁打令”前后,施暴者判若两人

  依据上述人身保护令,在保护裁定送达之后的6个月内,何某禁止威胁、殴打张倩及其亲友;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得损坏张倩个人及亲友的财产。

  该裁定书同时言明:如何某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张倩是幸运的。收到起诉书、人身保护裁定后,何某与之前“判若两人”。

  主审此案的法官介绍,经过法院的调解,在庭审时,张某主动说,每次打过妻子后,他都感到深深的自责,他当庭向妻子赔礼道歉,并希望这次“闹成这样后”,自己能够真正改变。

  庭审现场,考虑到孩子以及家庭,张倩也再次原谅了何某,并希望何某“能真真正正改掉不好的毛病,好好对待我和我父母。”

  最终,株洲县法院对该起离婚案件作出判决,认定双方感情仍在,未支持张倩的诉讼请求。张倩及何某均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