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水产局领导要求切实巩固湘江干流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成果
8月20日—21日,根据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省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邱伯根,率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省畜牧水产局有关处室的同志,对岳阳市湘阴县、屈原区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的规模养殖退出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这次验收分为两个现场验收组,在认真查验两地退养工作所有资料的基础上,对随机抽查湘阴县26%的退养户养殖场、以及屈原区所有退养户养殖场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对部分未在检查现场的户主进行了电话回访。检查发现,两地均认真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强化工作组织,成立了由县(区)级领导挂帅,畜牧、环保、财政、国土、测绘、乡镇政府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订退养工作实施方案,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周密部署;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认真做好退养对象的思想工作,与各退养户签订退养(禁养)协议、现场测量拆除养殖栏舍面积,翔实填写退养户(场)基础信息,做到协同推进;强化公示公开,加大退养政策解释、补偿面积和资金张榜公示等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退养户服务,对所有退养户实行“一对一”的退养技术指导,帮助退养户转产转业;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下拨补偿资金到退养户账户。
实地验收后,检查组分别在两地组织召开验收工作通气会,总结交流本地退养工作完成情况及取得的经验,并通报验收情况。会上,邱伯根充分肯定了两地在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规模养殖退出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他反复强调,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湘江干流规模养殖退出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工程,各地要创新工作举措,切实巩固前段工作成果,特别是针对当前生猪价格行情高涨的情势,两地要迅速制定防止生猪退养户复养的工作方案,成立督查暗访组,落实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村支两委的监管责任,强化监督,要不定期组织开展退养户回访、实地检查功能性拆除的养殖场,严防退养之后再复养、反弹,做到真正退养、干净退养;有关部门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关怀困难退养户,继续帮助退养户转产转业,扎实做好技术性指导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