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工商质监局让“地条钢、非法煤矿、小水泥、小玻璃”无处遁形

16.01.2017  13:04
      近日,双峰县工商质监局派出暗访组,赴永丰、青树坪、三塘铺等乡镇,就当地工商质监所打击“地条钢”“非法煤矿”“小水泥”“小玻璃”违法违规生产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暗访。暗访结果表明,各工商质监所专项工作扎实、上报情况准确。
      2016年12月24日,双峰县政府召开坚决遏制钢铁煤炭等行业违规新增产能严厉打击“地条钢” “非法煤矿”“小水泥”“小玻璃”违法违规生产专项行动部署会后,县工商质监局迅速召开股所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了传达部署,要求各工商质监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生产销售“地条钢” “非法煤矿”“小水泥”“小玻璃”的经营户进行执法检查,建立专项监管台账,检查证照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存在商标侵权、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督查经营户建立进销货台账,落实执行索票索证制度。为确保责任落实,保证监管到位,该局要求实行“零报告”制度,无论有无“地条钢”、“非法煤矿”、“小水泥”、“小玻璃”生产、销售、使用、运输经营户,各工商质监所都必须按要求报送相关情况,所有上报县局的资料,必须由所长签字加盖公章后,由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字。
      各工商质监所根据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各乡镇集中开展排查行动,对生产企业、大型市场、门店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经营户进销货渠道进行了调查,督促各经营户建章立制,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发出催办营业执照通知书27份,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98份,要求经营建立进销货台账、执行产品进销货检查验收制度。各工商质监所将集中专项行动整治和常态化监管相结合,对因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被查处过的经营户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将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